今年1月,财政部发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在差旅费标准调整方面,明显变化是改变原先全国统一的差旅费标准,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制定标准,并适时调整。(《人民日报》
6月17日)
近日,人民网刊载了一篇名为《郭处长报销记(差旅费新规
看地方落实)》的文章,从文章中我们看到有两张餐费发票分别超过了70元和100元,超出部分干部自己掏了腰包。文详细介绍了新规,以及带来的变化,同时也用图解的形式形象生动的讲述了一张发票被报销的过程,让人一目了然。
自中央出台新规后,全国过半省市区相继出台了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反腐败斗争中,依靠制度预防腐败,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制约监督作用,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基于这样的意义来说此次中央出台差旅新规,为各级官员再戴一道“紧箍咒”,用制度约束国家机关的花钱行为,以制度制约权力,用制度规范行为,缜密编织一张让各级官员不能、不敢、不想的制度之网,用制度筑牢反腐防线,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的当下,却说个别领导干部削尖了脑袋钻制度的漏洞顶风公款吃喝一点也不夸张。在各种禁令出台的高压态势之下,公款吃喝频亮“绝活”。茅台、五粮液在饭桌上变成了永远见不到包装的定制“土酒”;传统的钞票送礼也由价值不菲的电子礼品卡取代。更有甚者,一张发票玩起了“分身术”,一顿饭吃了上千元分别以不同的日期分别报销;玩“障眼法”以修车费、住宿费等名义报销大额吃喝费“吃轮胎”、“啃床腿”的也大有人在。
针对许多单位报销明细上都只出现“接待”两字,严格报销制度明确规定填报细则更是当务之急,尤其是公务接待的每一笔款项都应提供接待事由、接待对象、配餐人员和菜单等相关凭证,同时大力推进发票倒查制,对有问题的报销查到一起处理一起。值得注意的是在报销时也不能“一把手一支笔”决定,应落实财权、人权分离,建立决策的联动机制。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笔者看来,严格规定报销制度是好事,但在严打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的同时也要支持正常的公费开销。使报销更加合理更加规范除了制度的约束,也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切实推进“三公经费”的公开,使报销的项目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和民众的监督,让违规操作在阳光下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