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时我们学工部聚餐,当时围坐在长桌边有三十几个人,大家属不同部门,有些熟悉,但大多数只称得上眼熟,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那时我在部门里资历最浅,在陌生人面前还有些腼腆,不爱说话,有学长特意写信开导我,叫我自信一些,多与别人交流。我默默收下,但知道自己并不是缺乏自信才这样。
每次聚餐总需要那么一两个活跃气氛的,当时肩挑重任的是个学长,高大帅气还是下一届校学生会的主席,在学校里也算是个风云人物。我以为他那么出名的人,是不可能认识我的。可他过来敬酒时,竟然准确地叫出我的名字,受宠若惊!后来我默默观察,当时桌子上的30个人,除了一个不常值班的网管他叫名字时停顿一下,其他人都能准确无误地说出名字,而且跟谁都好似十分熟络,不令人尴尬,我的敬佩之情顿起。
我很羡慕那些拥有“过目不忘”本领的人,但后来我思考,他们不过是在与人交往时更加留心,当时多用心一点,兴许在日后相见时,才能令对方感到贴心与窝心。
过去常拿脸盲症给自己做借口,有时在校园里走,有人忽然从身后跑过来,亲亲热热地打招呼,我这边连忙应答,但眼中的迷茫也一定出卖了自己,因为我连什么时候见过人家都不记得。我知道自己不过是在回避,怕同人深交后受伤,所以连开始都懒得去创造。
同老友见面时,聊起过往,她觉得我同许多年前的性格变化太多。那时我颇为骄纵,大有恃宠而骄的架势,待人也浑身尖刺,喜欢的恨不得摘星捧月给人家,讨厌的就如秋风扫落叶毫不留情,性格十分极端。
而如今自己则像是一杯温吞的白开水,握在手心里会温暖但不强烈,晾在那里热度也只会慢慢消退,不会骤降。这是我揣摩许久的状态,不维持感情,只去培养,这是改变后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