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小是我国教育中最基础的细胞,又是一个村庄中重要的教育机构,它在基础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在诸多作用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造就一代新型村民。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广大农村幅员辽阔,办好村小是发展我国基础教育的关键。
俗话说:“麻雀虽小,肝胆俱全。”村小虽然规模不大,毕竟是对儿童实施启蒙教育的学校。办好村小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必须加强管理。村小管理也应同其他管理一样,也需要有一定的原则。只有头脑中有了正确的认识和价值标准,才能从总体上把握住管理的实施。调控好学校的工作和发展的方向。笔者认为,村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村小的办学方向,必然要受时代发展、社会需求、本村政治经济文化基础的制约。如果村小的办学不能体现社会主义学校性质,跟不上本村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满足不了新一代村民的希望,这是违背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也是不会得到村民认可的。因此,只有使全校的管理工作按正确的方向前进,才可能办好村小。
二、整体性原则。村小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也是由一个协调配合的分支系统构成的整体。在村小这个相对独立的整体中包含的各个分支系统也是按一定的层次组合起来的。各个层次、各个人员都在村小这一整体的运转中发挥作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要办好村小,就要在管理上抓好整体优化,这是村小管理的重点。整体性原则,就是把学校组织得科学合理,把人、事、财、物、信息这几大要素合理地、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协调、不断优化,以取得办学功能的整体发挥。
三、稳定性原则。教育具有周期长的特点,实施教育要求相对稳定,村小教育也不例外。因为国家规定的教育方针、学制、教学计划、各科教学大纲、教材,以及教师、学生、班级组织等都是相对稳定的。因此,村小的规章制度及管理方式也相对稳定。没有相对的稳定性,不能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如果法随口出、朝令夕改,既是领导管理者不成熟的表现,也是给学校工作造成混乱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见,在村小的管理上同样要重视和强调“政策的连续性”。
稳定性并不是绝对的,它并非一成不变。因为学校里的师生一般都是有知识、会思考的人,都在不断变化发展。自然村小的管理也要适应这一发展变化的要求。
四、和谐性原则。校内管理除了强调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学校工作有章可循、依章办事,要求明确,章法严明外,还要根据村小的实际规模,在管理上注意和谐性原则。因为村小的教师人数不多,况且不少教师又是本乡本土的人;学生人数一般也不太多,有的学生也因教师是本村人而与教师有这样那样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机械地实施强硬的制度管理和层次管理,只会弄巧成拙,使学校管理又陷入难堪的境地。加上学校管理本来就是一种有目的、有方向的整体活动,领导、教师、学生都处在管理的体系之中,既参加管理,又接受管理。就是学校的重大问题,也是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根据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出决策的。一经决定,就需要发挥全体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团结起来取得预期的工作效果。强调管理的和谐性,就是要求学校群体相互理解困难、相互尊重人格、相互指点帮助,多实行“角色”换位,这样学生、教师、领导之间才能有一个相容的气氛,也才能激发办好学校,塑造好新一代村民的热情。“和气生财”这一商业术语于用办学,尤其是办村小也是适宜的。“和能生效”,要在全体人员的团结努力下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使学校的办学效益越来越高。
当然,讲和谐性并不是不讲原则,不要章法,而是在大家认可的规定之内注意感情投入,注意处理问题的可接受性,注意人际关系的和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