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网——云南5月份382人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报道指出,5月份,云南共查处违规问题244起,处理382人,截至5月31日,共查处问题1035起,包括1起楼堂馆所违规问题、5起公款大吃大喝问题、206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13起国内公款旅游问题、52起大办婚丧喜庆问题、7起收送节礼问题、354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以及397起其它问题。而所谓的“其它”问题,是指干部“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庸懒散等”违规行为。此外,数据显示,八项规定实施至今,云南共计处理1427名违规干部,并给予其中的254人党政纪处分。
报道中还显示云南在综合对比3、4、5月份的通报数据时,查处的违规问题和处理人数逐月递增,3月份查处问题41起、处理91人,党政纪处分20人,4月份查处问题144起、处理209人、党政纪处分20人,5月份违规244起,处理382人,其中50人受党纪处分。通过以上材料,我们可以看出,云南省在抓作风、打庸懒、反腐败和贪污上花了大力气,取得了查处违规工作中阶段性的骄人成绩,应给予工作上的广泛认可。侧面看出,我们公务人员思想作风腐化问题十分严重,尤其表现在利用职权之便,为自己追求生活上的便利,物质上的高回报,人力资源上的各种优势上。在各种利益的驱使下,使许多行政人员顶着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罪名,想方设法的公报私囊,正是在这种利益的诱惑下,使得腐败现象日益严重,进而影响社会工作中的正常秩序和党和国家机关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形象。
因此,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强违规查处腐败、贪污、庸散懒政等现象力度,并制定严格的违规制度,进一步设立相关的执法“高压线”,以谁敢“出头”就治谁,谁敢“违章”就逮谁为执法基础,严格打击各类违规现象。并且在我们的党政内部,应加强我们的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各类反腐倡廉活动,广泛推进思想课堂和反腐倡廉讲座,为我们的党政内部注入更多“正能量”。只有这样,使国家在健康的内部机制下正常运作,才能使国家各类违规现象得到有效解决。
由此可见,我们应该以强有力的处罚条例为基础,加强违规查处力度,并以此开展起各类转思想、转作风的思想建设和法制建设。并逐步以监督检举——打击——处罚——转思想——转作风为基础条件,形成一张以法律为保障的反腐网络,以此达到违必罚,罚必纠的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