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发展党员工作一直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在新形势下,仍参照1990年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细则》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下发展党员的工作需要。
据组织部公布最新数据,截至2012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512.7万名,党的基层组织总数为420.1万个。这一庞大群体中,存在数量高质量低、年龄老化、结构不均等多种问题。保证党组织健康发展,中央提出在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基础上,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央提出均衡规范发展党员,旨在强化党内纪律和道德,维持党的先锋地位,改善党在人民群众之中的形象。各级政府加快反腐的前提下,群众对于各级政府中频繁出现的高官腐败现象已深感不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质量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提高党员的意识形态认识,将成为党组织在经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的主要工作。
党员素质、党员意识决定党组织的发展命运,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性建设,是确保党始终作为“三个代表”的重要基石,是党维持领导地位的具有重要保证。因此把好党员发展的关口,确保党组织纯洁性和先进性,一方面要认真按照党规党纪均衡培养、发展党员,防止“带病入党”,另一方面还应建立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清退不合格党员,由外到内向相联动,筑牢共产党员全面发展新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