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宫女制度由来已久,早在《礼记》中便有载“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基本上等级制度确立以后便有了宫女制度。
早期的宫女是从奴隶、女俘及罪犯的妻子中间选出来,只做些杂役苦活儿,后来随着主人的“服务项目”增多,有了更多的要求,宫女的来源就不能局限于以上人群了。
宫女开始从民间“选美”、“采女”中选出。“选美”就像科举考试一样,有一套严格的规矩。参选女子必须是良家,即非医、非巫、非商贾和百工,这些人家的女子叫良家子。历代都规定宫女取自良家子。
宫女进宫以后并不像电视里一样马上工作,她们要经历相当长时间的专业技能培训,史料记载:“宫廷岁选秀女,凡选中者,入宫试以绣锦、执帚一切技艺,并观其仪行当否,有不合格者命出,以次递补,然后择其优者,教以掖庭规程,日各以一小时写字及读书。写读毕,次日命宫人考校,一年后授以六法。”
宫女的数量各朝各代均不相同。西汉初年宫女只有十几人,至汉武帝时宫女突破一千名,到东汉桓帝时,后宫宫女则多达五六千人,而唐开元、天宝年间后宫宫女人数则跃升至四万。此后,宫女数量略有减少,如清代宫女不过三千人。清代宫女在选拔范围上也有改革,只从内务府包衣佐领下的女子中选取。
宫女入宫后出路大不相同,优秀者可成为宫中女官,资质平平且地位低下者只能充当普通奴役。也有极少数被皇帝宠幸,擢升为皇帝嫔妃。皇帝也可以把宫女作为奖品赏赐给功臣、亲属,与外族联姻等,王昭君就是如此。绝大多数宫女在宫中整日劳碌,直到满二十五岁乃至三十岁才许出宫婚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