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居住并具有中国国籍的满16周岁居民可以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其监护人可代为申领。本篇指南适用北京地区,其他地区可作参考。
办理条件
01、在北京居住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满十六岁的居民 。
02、未满16周岁的公民,想要申领身份证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领取。
办理材料
01、户口簿:申领人的《居民户口簿》。
02、照片:申领人可以携带两张免冠一寸白底照片。
03、登记表:《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办理流程
01、申领人携带《居民户口簿》等证件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想要申领身份证的,其监护人携带《居民户口簿》、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派出所代为申领。
02、交验相关证件材料,进行人像、指纹信息采集,如自带照片提前告知工作人员进行扫描,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可得知领证时间。
03、在指定时间,申领人或监护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办理地点
01、申领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
02、北京市内的工作地、居住地等任意一个派出所的户籍接待室。
办理时间
01、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7天对外办公。
02、农村地区派出所:周一到周五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周末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办理费用及时限
01、费用:免费。
02、时限:从受理日算起,城区10个工作日,郊区1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
特别提示
1.如果申领人因特殊原因不能领取证件的,其亲属可以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申领人的《委托书》(标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和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