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设计者是曾联松。在1949年,全国政协向全国公开征集国旗、国徽图案,曾联松从报上获知后开始进行国旗的设计。曾联松所设计的国旗经过多次讨论和少量修改之后,最终被评选为新中国的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设计者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不允许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否则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旗面为红色,长宽比例为3:2,在其左上方点缀有五颗黄色的五角星,其中四颗小星环拱在一颗大星的右面,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中的大星代表的是中国共产党,小星则代表着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主资产阶级,体现出共产党的领导和全国人民的大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