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学校按“电子书包”购买情况分班,学校做法违法吗?这里和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新学季开学的第18天,广西玉林市一小学三年级的400多名学生,被学校重新分了班。分班的唯一依据是,有没有购买电子书包。学校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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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行为当然是违法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学校侵犯消费者的交易自由权,可以直接向教育部门进行举报。
不应该以任何形式给学生们分三六九等,学习成绩也不应该,更别说是为购买“电子书包”这种破事。
学校的这种做法不仅是败坏了教育行业的风气,更是会对孩子们尚在成长的心灵带来巨大的摧残。
这种行为是一定要严格抵制的,希望有关部门上点心,为学生们的利益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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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学校有没有违法很难说,因为学校他根据你有没有买这本书进行分班呢,他可以说是有自己的理由的,比如说你买了这本书,那么所有人都可以很方便的进行这一门课的教学,他就会给你分班反言之呢,如果你没有买这本书,那么可能是不是在些辅助教学设备,上面还需要有一点不同,或者说老师的上课方式是不是不同,他因此给你分班,在这种情况下,你就没有办法说他是做出了一些比较违法的行为什么的,反而说他是因材施教吧,所以说我觉得学校这种事在违法边缘上试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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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家长们都还记得,9月1日晚上20:00准时等在电视机前陪孩子一起准备收看央视开学第一课,没想到等来的却是长达13分钟的广告。以至于有的家长和学生怀疑节目错了,在开学第一课还没开课之前,就在网上开启“吐槽模式”,更令家长不解的是,在教育部等部门正在为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的背景下,开学第一课却让学生和家长集中收看了10多分钟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
9月28日,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向小学生们发放的红领巾上,竟然印有“菏泽万达广场”广告,除此之外发放的学生帽上也印有该广告。
针对开学后这些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教育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并要求各地立即开展全面排查,严格审批“进校园”活动,加强校园监管。
如何处理教育与商业行为的关系,引人深思。
基础教育启迪心智、塑造人格,一旦商业元素过度介入,就会扭曲教育的本质,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正因如此,我国广告法规定,除公益广告外,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立法的目的,就是要杜绝任何商业行为侵蚀校园。
近些年的“进校园”活动中,商业活动打擦边球,甚至伪装成公益活动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更污染校园风气。
学校按“电子书包”购买情况分班,从某种程度上讲,也属于这一类商业行为。
营造清静的校园环境,需要严格细致的管理,更需要外部商家明确底线。多方携手,才能为孩子创造健康成长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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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以学生购买电子书包为依据,对学生进行分班,是国家教育部门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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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无小事,事事皆育人。学校这样做,太无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