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关于如何保管遗体、怎样妥善处置捐献者遗体,《条例》缺失具体方法,因此,目前一些捐献者遗体在使用后未能得到妥善处置。这让很多捐赠遗体的家属心寒,也让很多有意愿捐赠遗体的人望而却步。
02、很多遗体捐赠者未在生前就此事与其家人达成共识,导致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遗体时因为家属的阻挠困难重重,甚至有工作人员无故被殴打的恶劣事件发生。对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03、很多遗体捐赠者不被家人所理解,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死后也因遗体被捐赠不能带回老家安葬。成为“孤魂野鬼”。
04、一些思想传统落后的农村地区不明白情况,认为是亲属将捐赠者的器官卖掉,或者是捐赠者在外做了亏心事才“死无全尸”。正所谓人言可畏,给遗体捐赠者家属也造成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