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影评二:大腕+美女+文化+传奇+情感=收视率

发布时间:2019-08-24 08:26:26

        看电视剧《旗袍》,绝对冲王志文和李幼斌。要是没他俩撑场,这部剧算不上上乘之作——用美人计刺杀汪伪大汉奸丁默群,把美人关萍露练成了久经考验的地下党。海上风情,尽显十里洋场的风华绝代。
  确切地说,这是一部女人戏,它和《黎明之前》正相反,王志文和李幼斌两个大腕鞍前马后地给美女马苏捧场,与其看谍战斗智,不如看蝶恋好玩。“马苏”如花,“王志文”和“李幼斌”如蝶,两个人在心里都有这个女人,我把他们三个人之间的情感拉锯看作是蝶恋花,或花恋蝶。
  王志文饰演的大汉奸丁默群,原本是很聪明的,但一到女皇面前,就智商超低。好像有人说过,恋爱中的女人是傻子,要我看恋爱中的男人比女人更二。关萍露从第一集开始就行刺丁默群,刺了好几十集,丁默群愣没感觉,“一顾倾人城,二顾倾人国”,看来,宁失江山,不失美人的主儿都这德性。前赴后继的男人们啊,江山没有了,看得见、摸不着的美人也没有了。据说导演不承认这部剧和《色戒》有关,说他的原型是革命烈士张露萍等多个形象的结合体。我觉得这个结合体太过华美,地下斗争素来喜寂寞,忌张扬,十里洋场,交际花名媛搞谍战,那种玩风流的感觉,实在不好把握。
  我说的“蝶恋”还体现在剧中丁默群对旗袍的痴恋。别看丁默群在日本人面前像条哈巴狗,但为了能让旗袍和穿旗袍的人在“时装大赛”中胜出,一抹脸,就成了一个维护中华传统文化的志士,敢和日本人分庭抗礼,傲骨铮铮,可敬可叹,但是,可信吗?
  王志文一向适合扮演分裂型的人物,他总能恰到好处地把反面角色的内心挣扎表达得入木三分。说实话,丁默群的傲骨是不可信的,汉奸可以被迫,但不可以失性,失却了汉奸的本性,那就不叫汉奸了。但由于是王志文出演这个角色,就由不得你不信,他对旗袍的内行与痴迷,一瞬间就能把观众的情绪带进去,那放着光的眼睛里,涌动着无尽的贪婪和惊喜,不顾一切中的忘情,既像蛟龙出水,又似大江决堤,活脱体现了视藏品如生命的收藏家的秉性。这个汉奸的分裂有点先天不足,但王志文演出来的感觉又十分可信。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好演员确实能托起一部戏。
  李幼斌饰演的警卫队长钱鹏飞还是蛮出彩的,不幸的是头三脚就露了白——第一眼就觉得他肯定是地下党,后来才明白,这部戏的看点不在谍战,露白不露白也就无所谓了。如果说没有《亮剑》中的李云龙,这个糙汉兴许能放个卫星,但是,前有标杆,后有雷同,一如既往地“耍骨头”中,好像少了点创造性的新意。
  说到谍战,个人觉得,远没有蝶恋叫座儿,从第一集学生成立除奸团开始,就像摇旗呐喊逗你玩,一些连扔手榴弹都不知道拉弦、见着老鼠就吱哇乱叫的主儿,也敢玩大手笔的暗杀?所以才会暗杀中出尽了洋相,那劲头儿,就像“王志文”在哄孩子。“李幼斌”一次次地保护“马苏”们,其实,要是在真实的谍战中,早就引火烧身了,虽然他是警卫队长,但保镖也不是他一个人,在人家眼皮子底下耍这种小把戏,着实有失体面,暗杀中的煞气,让逗哏中的打马虎眼冲得精光。
  如果单从娱乐角度看,这部剧有谍战与蝶恋,有看点,大腕 美女 文化 传奇 情感=收视率,《旗袍》一样不缺地达到了这个效果;可是如果用谍战的眼光找《潜伏》、《黎明之前》的感觉,那一定是麻绳拴豆腐,提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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