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是中国历史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也也作者在《水浒传》中花了很大力气刻画的一个女性形象。数百年来,她的名字一直作为贤妻良母的反面而存在,“淫妇”这个代名词也伴随着潘金莲这个名字流传至今。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在《水浒传》中,潘金莲确与西门庆有奸情,而且为了能达到与西门庆长相厮守,她也确实亲手毒死了自己的丈夫武大郎。但对于她的这一系列表现,我们应该做的不是人云亦云地讥讽与指责,而是深入地挖掘它产生的原因,然后对潘金莲这个女性做一个客观的评价。
最初的潘金莲是一个美丽、善良、正直的姑娘,对于潘金莲的出身及如何能与武大郎成亲,书中有一段交代:
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恨记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①
在这段描写中我们可以看到,潘金莲本来是个好女子,她只因不肯依从大户的调戏,才被强嫁与武大的。如果她本性淫荡,依从那大户,也许可以做个小妾,对于一个使女来说,那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归宿。她的不肯依从,她的拒绝,她的反抗,正说明了她本性是良好的,在她身上显示了封建社会里底层女子的一种可贵的品格,这是不应为读者所忽视的。
一般说来,背叛自己丈夫的女子,多是因为丈夫自身具有一定的缺陷,因而才去寻求其他男性的。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武大郎是否也是如此呢?
首先是相貌。女人嫁丈夫,当然想找一个相貌堂堂、高大威猛的男人,更何况潘金莲很漂亮,她自然也有这方面的要求。然而她的丈夫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面目生得狰狞,头脑可笑”,还被清河县人起了一个很形象的浑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可想而知,他的相貌已经不能用一个”丑”字来形容了,这样一个“三分像人,七分似鬼”的人怎能配得上貌美如花的潘金莲呢?
其次,他们的性格也是不和谐的。潘金莲曾对武松说“:常言道:人无刚身,安身不牢。奴家平生快性,看不得这般三答不回头,四答和身转的人。”她和武大吵嘴时说:“你是男子汉,自不做主,却听别人调遣!”对西门庆说:“拙夫是无用之人,官人休要笑话。”这些都可以看出潘金莲与武大性格、思想上的差异以及她对武大郎的不满。
于是,这种被压抑的感情就越积越深,直到武松的走入,这种感情似乎找到了它的出口。然而刚刚找到的出口却又被武松堵死了,这种积蓄着的感情,只是暂时得以平熄,然而西门庆的出现却又让这团将熄的火焰燃烧了起来。
西门庆,一个典型的好色之徒,深知女人心,更知道如何投其所好,再加上堂堂一表人才,又出手大方。潘金莲所希望的、所需求的,西门庆都能给她。这样的男人自然要比家中那个“三寸丁谷树皮”强得多,这让潘金莲如何能不动心呢?一个在枯燥的、毫无激情的婚姻中渴望爱情与欲望的女子遇上了一个风流潇洒、又懂得体贴女人的男子,这样,通奸之事自然可以理解。
至于潘金莲害死武大郎一事,我们也应客观地分析。首先,我们不应忽视武大郎一席话的作用。武大郎被西门庆踢伤卧床,而潘金莲对他又不闻不问,因此,武大郎对潘金莲说:
你做的勾当,我亲手来捉着你奸,你倒挑拨奸夫踢了我心!至今求生不生,求死不死。你们却自在快活,我死自不妨,和你们争不得了。我的兄弟武二,你须得知他性格。倘或早晚归来,他肯干休!你若肯可怜我,早早扶侍我好了,他归来时,我都不提。你若不肯觑我时,待他归来,却和你们说话。②
这些话就引来了杀身之祸。武大郎不这样说,潘金莲与西门庆还只自顾自地玩乐,不会有害人的打算,可这样一说,西门庆如何不怕。他与其嫂通奸,还踢伤其兄,武松又怎么能饶得了他?为了瞒住武松,武大郎非死不可。
其次,王婆这个恶毒的老太婆应该对整个事件负主要责任。如果没有她这个“幕后军师”从中“指点”,西门庆就不会有机会与潘金莲勾搭成奸,下毒害人之事就不可能发生,更何况害死武大一事还是由她想出、提出,并监督执行。
潘金莲是一一按照她的计划执行的。在这里,潘金莲只是一个执行者,主谋并不是她,尽管是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丈夫,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她一步步走到这里,已经没有回头的路。她有这样的行为,也是无奈的选择,我们没有理由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她身上,她难道不是一个受害者吗?
潘金莲的死是一个悲剧,既然得不到真爱,那么去找寻自己所需要的爱情又有什么错呢?为什么还要置她于死地呢?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③追求爱情作为人的本能,自古至今散发着无限的魅力。潘金莲便是被这魅力所吸引而主动追求的典范。倘若是开明时代,她或许被歌咏传唱,然而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她却变成了万恶不赦的“淫妇”。她的美好理想有悖于当时的社会现实,从而酿造了她的悲剧命运。在封建社会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决定婚姻的唯一合法标准,女性没有独立人格,更没有独立选择婚姻的权利。在这种畸形婚姻制度下,男子可蓄妾纳妓、可休妻再续,但妇女对丈夫没有爱情,则永无他法。倘若妇女于婚姻之外另有所爱,那么不但会受到人们的无情唾弃,更会被道德的法庭判以死罪。
恩格斯曾说过:“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然而潘金莲与武大郎没有丝毫爱情,对于这种无道德的婚姻,潘金莲很无奈,但却不能主动退出婚姻。等她开始在婚外追求爱情,便为邻人们所唾弃和敌视,很快就被武松一刀斩杀。而杀死潘金莲的恰恰就是她所爱的打虎英雄。
追根溯源,潘金莲的死是整个罪恶的封建制度造成的。潘金莲虽然没有惊天壮举,但她在遭受不应遭受的厄运的短暂人生中,于觉醒和反抗中,却迸发出了悲剧美的火花。只是这火花未能燎原,却很快被扑灭。
悲剧已经形成,历史难再改写,对于潘金莲的行为我们应该做的不是人云亦云地讥讽和指责,而是从客观的角度还她一个公道。
潘金莲,一个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却不被后人所理解。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冤”字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