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处腐败时刻需要“可立净”

发布时间:2022-12-18 13:27:57

  

  最高法院出台30条意见重点治理法院腐败违纪,《意见》强调,要把法院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案件和审判执行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案件作为查案工作的重点,严肃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人民网6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台30条意见重点治理法院腐败违纪,这样的做法,应大力提倡。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起管理监督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重大战略决策。
  
  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重点突出领导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运用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事迹,加强示范教育;运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利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到个人,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防范腐败长效机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时期。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运行廉洁规范。以公开监督权力。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公开办事制度,及时公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的事项,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把权力的运行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为群众知情、参与提供条件和基础。
  
  加大惩处力度,遏制腐败问题滋生蔓延。通过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基础性的作用。着力于改革,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创新,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只有意识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才能将腐败违纪惩处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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