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查责任,“常”“长”反腐
16日下午,南京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干部培训会,详细解读该市刚刚实行的党风廉政建设新办法。该办法首次明确,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唯一“责任主体”,清晰界定了党委和纪委的“反腐”责任;发生腐败,相关单位的党委、纪委将被倒查责任。
反腐反腐,越反越腐。这是民间的一句戏语,但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人对反腐还不甚满意。最近一段时间来,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尤其是打了不少“大老虎”,让人看到了中央反腐的决心。尽管如此,无论打“老虎”还是打“苍蝇”,多数都是打一只、算一只,对“老虎”和“苍蝇”的“前世今生”挖得不多,对“老虎”和“苍蝇”的“来龙去脉”摸得不清,对“老虎”和“苍蝇”背后的深层次链条没有斩断,对腐败分子还不足以形成巨大的威慑力。但扯着藤藤叶叶动,打掉一个端掉一窝,这才是令腐败分子望而生畏、心惊胆寒的有力武器,也是让官员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的不二法门。
腐败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反腐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只要我们下定反腐决心,坚定反腐信心,不断探索反腐新途径,坚持“常”“长”反腐,腐败分子就没有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反腐就一定能够取得人民满意的效果。
作者:沈侯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