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内外,北国南疆……受传统文化和地方习俗影响,在我国广袤的土地上,每天都有“红白事”在“彩排”、“上演”。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背景下,这些事宜又该如何操办呢?(新华网6月17日)
“红白事”是千百年来的民族习俗,是一个让亲戚朋友聚在一起亲切交谈的机会;婚姻嫁娶摆酒庆贺是中华传统,礼尚往来本是人之常情,适度操办本就在情理之中,就是扣上了“官员”的帽子事情就严重了,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来,很多官员因为违规操办“红白事”相继落马,然而却也给认真坚守岗位、一些本分做事的官员增添了烦劳,他们想给自己的“儿女”办一场和和美美的婚礼,但是怎么样才算是“合规”却让人摸不透。“人生大事”也变成了“让人为难的事”,官员操办“红白事”本无可厚非,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多一些“人性化”。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是中央和中央纪委三令五申严厉禁止的,也是当前大力查处和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之一。可是无论是《廉政准则》,还是后续出台的《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等规范性文件,均态度坚决、要求明确,但考虑到各地风俗习惯差异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故而都未对“违规行为”列出具体界定标准。这也给地方层面“定标准”留出了空间。
所以,办‘红白事’既要讲‘普通话’,又要讲‘家乡话’;既要防贪,又要反奢,倡导文明新风。“红白事”相关禁令执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法治社会与人情社会的矛盾、“法”与“情”的冲突,一些地方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问题、存在困惑。怎样才算是“大操大办”?哪些人不准“大操大办”?讲原则还是讲人情?这些迫切需要解决的普遍共性问题,值得探讨和正视,也需要政府来制定基本的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