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指出,“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一直以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首要标准,如何考准考实干部的德,是当前干部考核工作中面临的难点和需要突破的重点。目前,对干部德的考察体系较单一,考核标准抽象化、空泛化、片面化,存在着“百花齐放”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把好干部“考德关”,加强干部德的专项考核,把德才兼备的干部选用起来。
探索制定德的专项考核办法,实施上有依据。把德的考核贯穿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各个领域,可结合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积极探索和加强对干部德的专项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德,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树立起以德为先的鲜明导向。
建立德的专项考核指标体系,量化上有参考。在划分干部“五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比如:将政治品德等“五德”设置为一级指标,政治品德下再划分敬业精神、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等二级指标,根据敬业精神的具体表现再次细化三级指标,以此为干部的“德”准确定位,真正使干部考“德”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操作性强。
规范干部德的专项考核程序,操作上更规范。通过采取“述、测、问、看、询”五步法,广泛收集各方对于干部德的评价信息。“述”,即干部结合述职述廉,向组织和干部职工进行自我述德;“测”,即向评价主体发放干部德的考核民主测评表测德;“问”,即找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听取意见问德;“看”,即依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内容,客观分析干部工作实绩,按其相应表现看德;“询”,即加强与纪检、检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完善通报协作,广泛征询意见。通过多方听取意见,多渠道了解情况,多角度审视干部,最终达到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德的真实表现。
建立干部德的专项考核档案,查询时可追踪。干部在关键时刻、重大事件中的实际表现,往往是德的具体呈现。要建立干部“德”的考核档案,将干部在特殊时期、危难时刻的关键表现进行“存档”,既能能够直观地体现出干部德的变化情况,又能为科学选任干部提供有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