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加强干部的考核工作提出,“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
目前,在干部考核工作中主要面临着考核的针对性不强,评价不全面,考核内容设置不科学,考核结果与使用脱节等问题。完善干部考核工作,需要五管齐下,健全体系,完善内容,改进方式,多方参与,考用结合,让干部考核工作“亮起来”,充分发挥工作“导航仪”和激励“风向标”作用。
要打牢基础,建立科学化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干部考评应坚持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并重,针对不同单位、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和不同分工的干部考核要求,制定出以任期责任制为主要标准,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系统。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指标进行分类分层细化。各项考核指标细化成各项可量化评价的要素后,将便于考核评价者进行评价,并尽量形成一个标准衡量。
要突出重点,完善多维度的干部考核评价内容。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在班子的考核内容上,重点突出科学性、差异性和可持续性;对干部的个人考核,应注重平时与定期相结合,注重显绩与潜绩相统筹,注重个人与集体相结合,注重工作表现与作风表现相统一,对干部进行多角度的、多层次的考核评价,考准考实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
要简便易行,建立全方位的干部评价方式。坚持简便实用的原则,在用好用实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办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民意调查、实地考察、综合分析、实绩公示制度等方法步骤。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上级与下级相结合、个别谈话与民主测评相结合、查阅资料与专门检查相结合、随时与定时相结合、任内与离任相结合、传统考核与现代考核相结合等全方位考核评价方式。善于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时间,对干部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
要多方参与,建立多元化的考核评价机制。为确保考核评价人员的客观、公正。对依托传统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的基础上,对重大项目、重大任务的完成,可委托第三言中介组织或专业的考评机构进行专门考核,或实行异地交叉考核,尽量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收集群众意见,甚至是被考核者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解释、补充,把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等及时通过通过新闻媒体、党建网站等发布出来,增强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以及参与性。
要激励引导,发挥好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考核结果及时向本人及所在单位反馈,确保其心中有数;考核结果要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开向干部职工和群众呈现干部的工作实绩,接受群众监督;注重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培养和奖惩充分结合以来,对考核优秀及时进行表彰奖励、提拔使用,对考核结果一般的,提出批评、个别谈话,甚至调离工作岗位。对考核中发现干部存在的不足,及时组织专题培训,提升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