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啼笑皆非的张冠李戴

发布时间:2023-02-20 15:37:31

又是啼笑皆非的张冠李戴

前一段时间,一个朋友对我说,我写的《最喜春风扑面时》被某网站转载之后,作者的名字变成了“余秋雨”。我以为朋友是与我开玩笑的,对朋友所说的话不以为然。近来,有时间上网了,按了我这篇文章的搜索键,却是“珍珠那样真”!这个网站名称为“更酷123学习/分享”,我这篇文章在此网站的发布时间是“2013年12月09日13:15,类别:余秋雨散文”。此外,还有一些网站的个人盗用。

头脑瞬间空白后,我心里真是有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印象里,余秋雨是一个当代名作家,而且声名也响亮了很长的时间,当前仍然是响当当的文学家。而作为我,却是名不见经传的一介网民。可是,被这个网站来一个张冠李戴,我的文章似乎是借着余秋雨这个名人,涂上一层闪闪发亮的金水了——我的文章竟成了名人所写的名篇!

是可喜,抑或可悲?部分朋友说,文章换上名人的名字,能够金光闪闪,是好事。可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悲哀。

其一的原因非常简单不过了:不是名人的文章,无论多好,许多网站和普罗大众,都是不屑一顾。一些网站,将草根们的文章无偿地“拿来”,套上名人作者,然后招睐接二连三的购买顾客,甚至等待着那些大“水鱼”上钩吞饵,从而达到自己空手敛财的最终目的。而真正的作者,就在这样的圈套里白白地花费了心血,名字却是永远难见天日!这是作者的悲哀。

其二是在网上,有一部分的作者,却是暗喜着自己的文章被别人转载,没有标明自己的网名也在所不惜,而且乐此不疲。这种网民草根,认真地地分析,对网站来说,似乎是脱不了“为虎作伥”的干系。在当下的社会,网民的法律意识竟然还是这样的淡漠!社会已在不断地呼吁,全体公民要懂得为自己维权,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不少网民不知是在炫耀自己不要名利的风格高尚,还是在欣赏着自己文章达到了一定的水准,抑或是其他的个人某些目的,对网上侵权的行为,就是作聋作哑,不去过问和较真。因此,就给一些网站有了可乘之机,抛弃了道德将作者的文章随意“拿来”,以达到“空手套白狼”的最大利益。必要时,还可将那些随意拿来的文章印刷出版,作者到头来连文章版权也成了子虚乌有,更别说那应得的报酬以及辛苦创作的功劳!这是网民草根的法律意识淡薄变成了侵权帮凶的悲哀。

其三是知识产权的呼声虽是整天介响,但真正去为草根维权的执法氛围和行动,却是让人“望洋兴叹”而已。“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口号式的宣传标语,我已耳闻目睹了多年,“依法治国”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刚闭了幕。可至目前止,我仍然见不到应如何为自己的知识产权去寻求法律帮助的指引,更不知是否有了这样为民办事的专门机构,而且这样的机构是不是真正能为我们办得成事,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维权的滞后,也有脱不了“纵虎为患”的嫌疑。这种现象,难道不也是一种悲哀吗?

我私下认为,我的文章被盗用,内心里是强烈反对的。就是将我所写文章在作者姓名这一严肃权益上被冠上“余秋雨”的大名,我也持反对的态度。我也知道,我的写作水平与余秋雨相比,永远是望其项背,也相信达不到余秋雨那样的高度。我只认可的是属于我的东西,在我不授权或者赠送的情形下,别人盗用就是“不问自取是为偷”,就是对我人格没有一丁半点的尊重,就是道德丧失的行为。对这一行为,我一贯都是坚决反对。可是,一个人的反对力量,与整个网络生态去抗衡,无异于“蚍蜉撼树”。只有草根们能够勇敢地与网上的违法行为去较真,只有社会成立了专门的打击网上盗版的机构实事求是地去为我们维权,我们这些草根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应得的法律保护。

祈望着这一天真的能早一些时间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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