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偶尔还会想前任。

发布时间:2022-03-27 16:12:04

  发布故事之前,我和作者聊了下。关于这篇文章,作者是这么说的:“即便这段情的某个节点让她失落,让她委屈,让她不再相信纯粹的爱,但她仍是一往无前的。愿意一往无前的人,不是很勇敢吗?所以比起觉得自己是替代品,她应该会有一些更复杂甚至是积极起来的想法吧。祝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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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先生》

  文丨 

  1

  等我和宋先生在一起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很好的恋人了。

  成熟稳重,事业有成,做饭的时候会围上围裙,尽量不错过每一场约会,生日或者情人节会备上礼物,不乱发脾气,总是温柔而自持,会把失落的我搂进怀里安慰,疲惫的时候就一个人在家整理情绪,他的生活井然有序,也把我稳稳当当地安排在了他的未来里。我几乎笃定,他会是一位好丈夫、好父亲,我们不怎么吵架,但会沉默,没什么跌宕,就这样组建一个平静而和谐的家庭,看起来有多幸福就有多幸福。

  那天情人节晚上,宋先生向我求婚,房间被他布置得温馨浪漫,餐桌上插着粉色的蜡烛,花瓶里是热烈的玫瑰,牛排是他自己煎的,红酒也是他买的,那枚简单大方的菱形钻戒是我喜欢的。气氛恰到好处,他淡淡地笑着,从容而简洁地向我求婚,问我说,你看,我们两个人也都快三十了,你愿不愿意作为宋太太和我一起生活?

  他当然从容,因为他知道我不会拒绝。确实,我也没有什么理由可拒绝他。我喜欢他,也想和他一起生活。人生短短几十,找个喜欢的人一起浪费该是件多浪漫的事情。

  那天晚上,我们这儿的月亮悬在深蓝的夜空中,像一块橘子味儿的橡皮糖,望着甜腻腻,怪温柔的,宋先生没有单膝下跪,但他弯下身,为我戴上了戒指。

  他说,想不到,我们就要结婚了啊。

  我说,对啊,真想不到。

  2

  我遇见宋先生那会儿,他刚刚失恋。

  也不知道是不是跟《重庆森林》里的便衣探员223学的,每晚我总能看见他在那儿跑步,那儿有一大片空出来的地,种满了四叶草,周围的办公楼建得高大,夜里就兀自流光溢彩起来,绕着那片地,总有些人散步。我也去,不过是稍晚一些的时候。夜里九点,那儿的人渐渐少了,也清净下来,我便抽支烟,绕着草地走,看远处的办公楼从红色变成蓝色,像一只巨大的水母浮游在城市上空。

  宋先生也是踩着那个点儿跑步的,穿一身白色的运动衣,耳朵里塞着耳机,不顾左右,就这么专心致志地跑着。他身形挺拔,高高瘦瘦,跑步的时候一脸认真,偶尔累了,停下来,弯了半截腰,两手扶着腿,粗粗地喘两口气,有时他连着跑六圈,有时跑七圈,然后走一走,又跑起来。他每天就这么放一个小时的风,到了十点就回家。

  有次散步到末尾,路上已经没什么人了,突然下起雨来,我往边上一间小亭子里去,夏日的雨来得猛烈,不时便稀里哗啦地落了起来,我在亭子里点了支烟,发现他还在雨里跑,跑了两圈,也见他不消停,于是忍不住多嘴。

  喂,下雨了。我朝他喊。

  他定住,朝我这儿望了望,犹豫了一会儿,才跑进亭子里。

  我们静了一会儿。这一会儿的功夫,让我后悔起来,但又不甘就这么沉默着,于是我试探着问他,抽烟吗?

  他接过我手里的烟盒和打火机,指尖冰凉。他说,谢谢。

  我笑了笑,听着这夏日里的暴雨,心里顿时开阔起来,放松了许多。

  3

  后来一次次再遇到,好歹一起躲过一场雨,抽了几支烟,也能相互打个招呼聊几句。

  那些日子里宋先生是个失意的人,常常显得沉默,有时晚上他跑得累了,我们就一起并肩走一会儿。

  所以说啊,干嘛要陷在失恋里,这是个坏习惯,得改。我两根手指拎着小半瓶汽水,晃了两下,二氧化碳在胸口冲撞着,嘴里很甜,漫不经心地安慰他。

  他刚才跑了七圈,这会儿平复下来,跟我并肩散了会儿步,闷闷地嗯了一声,像是被这样的话语关切过太多次,说,大家是不是都这样想的?

  对啊,全人类都这样想,这个人不能喜欢了,就去喜欢另外一个呗,你说要是都像你这样,大家就没法儿活了啊。我说。

  他又闷闷应了一声,说,我再去跑两圈。

  接着,他又小跑起来,远远地消失在拐角处。我喝了口汽水,肚子里胀胀的,把易拉罐扔进了垃圾桶,慢悠悠地往前晃着。

  我以为他已经跑了很远,结果刚过拐角,就看见他在静静地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支烟,有打火机吗?他问。

  我将手里的烟头递给他,他接过,挨着他那只烟靠了一会儿,猩红的光便亮了起来。我隔着路灯下那层纤细的薄雾看向他,车声远了,办公楼五颜六色的灯光远了,这里四下寂静,我的心早有预兆似地动了动。

  再后来与他恋爱,其实也不算意外。

  大家都会再去喜欢其他人的,我就是他的那位其他人。

  4

  见到宋先生那位前任,是我们恋爱一年后的事情了。

  那天,宋先生带我和他的朋友们聚餐,他前任也去了,中长的卷发,穿长裙,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颗戒指,在人群里恬静地笑着。

  大家都是有心人,闭口不提曾经,只闲谈一些趣事,因此倒也显得相安无事。她跟宋先生的朋友都是旧识,自然聊得开。我在一旁喝酒,漫不经心地听来,他那位前任很喜欢Stratovarius,还说以前买过一台唱片机,专门用来听Stratovarius。

  那台唱片机呢?我不适时地插了句话。

  她怔了怔,看了眼宋先生,低头说,搬家的时候丢了。

  宋先生喝着酒,若无其事地与旁座的人聊天,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对我们这场对话全然不理。

  太巧了。

  宋先生家里也有一台唱片机,可唱片只有那么一张,Stratovarius的forever。我几次在他家吃饭,都听着他在放那张唱片,跟听不厌似的。

  那天聚会后,我去宋先生家里,便再没有看到过那台唱片机了,就连唱片也不在,此后,那个位置一直空荡荡的,像一句尽量体面的回答,也像默默应许了一些什么似的。

  宋先生知进退,明事理。我不擅长争吵,默然几天,日子便又像从前那样过。

  5

  宋先生向我求婚的前两天,我去他家里吃饭,第二天他到公司加班,我闲在他家,想着替他把家里好好打扫一番,结果将一堆用处不大的物品移到杂物间的时候,我在那儿发现了那台唱片机。

  tratovarius的那张唱片就放在唱片机一旁,边上还摆着一张灰色的原木椅,稍微落了些灰。我坐在那儿,把唱片放进唱片机里,打开,就这么听着那首歌。

  我想像着,这三年来,宋先生是不是也这样,坐在这张椅子上听歌,偶尔抽支烟,他会想些什么呢,会后悔吗,会怀念吗,会不会觉得人生漫长而他已经什么都无所谓了,因此才向我求了婚。

  我和宋先生认识那会儿,他总显得垂头丧气。后来我出现了,我们恋爱,他便收敛起来。我以为是我带他走出了那片失意,现在我回头看看,他好像还陷在那儿。或许,于他而言,我只是在一个恰好的时间出现了而已。

  这么一个人,哪怕不是我,其实也无碍,对不对。

  以前年轻,我跟朋友们讨论过不止一次,说会选择一个爱自己的人还是一个自己爱的人过一辈子。那时候的我多坚定多聪明啊,一心想着,如果不能两全,那么一定要选择爱自己的那个人。努力让自己喜欢一个人,总比努力让别人喜欢自己来得容易。

  而如今呢,我想,我到底还是笨了点。

  编辑:kai

  配图:《革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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