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父母无数次宽宥我们的错误。我们成人之后,却不愿意谅解父母犯下的无心过失。
身为儿女,掌握着天下最幸福的一种权利,叫“犯错权”,也就是愚蠢的权利、冒失的权利、冲动的权利和无知的权利。
为什么把它称为“幸福”呢?可以闯祸,却由别人收拾烂摊子,而我们在过失中获得成长,当然幸福。
为什么父母一而再、再而三地宽宥我们的过失?表层的道理可以说他们年长,我们年轻;他们是父母,我们是儿女。其实,这个道理说不通。
只要是人,都会犯错误。年龄和辈分并不会绕过错误行进。一个人步入晚年,实事求是地检点一生,伴他最多的只有错误,而非成就。
父母虽贵为长辈,也没办法对错误免疫,也会做错事、做傻事、做蠢事。面对因犯错而可怜兮兮的父母,儿女的双眼大都射出锐利而绝不通融的目光。儿女会问:“这么傻的事,会是你干的吗?”父母除了欲哭无泪,只剩下入地无门。
每个人都有偶像,每个人最早的偶像都是父母。
儿女通过父母认识到人类可赞叹的能力。小孩子跟父母学会语言,学会吃饭穿衣,学会尊重、理解和反思。人们最简单的行为,如微笑,都是跟父母学来的,系鞋带、擤鼻涕更不必说。否则,偌大的世界,谁教你喝水?谁教你咀嚼?谁教你屙屎揩屁股?一个人在人间学会的十成东西,八成都是父母教的,直至老年,天天使用。
我们从没怀疑过父母的能力。父母有可能愚蠢吗?不,连这么想一下都不道德。可是,道德归道德,生活归生活。父母限于阅历、限于能力、限于各种各样的因素,也有可能做愚蠢的事。核心的问题是:愚蠢并不是做儿女的专利,父母也应有份儿。当你这样想时,父母就有了一些解脱。
许多儿女早已剥夺父母的“人权”,只允许他们慈祥,允许他们养生,允许他们笑口常开,其他权利基本上没收了。请问,哪个儿女鼓励父母探索,允许他们彷徨迷惘,包容他们做幼稚的事,谅解他们所犯的错误?如果有这样的儿女,其开明已接近孝的真谛。
人们看到的是,父母的“人权”受到拘束,譬如独立选择穿衣打扮、交友、娱乐及财物赠予,特别是找后老伴儿。择偶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很多父母因为惧于儿女的冷眼而罢休。当年,儿女向父母争来的“人权”,为什么不在父母晚年让他们自主享用呢?
人之善,不在长幼,在于诚。诚者,将心比心而已。
儿女对父母放权,是孝。儿女允许父母犯错误,也是孝。孔子在讲孝时,精辟地说到一个词——色难。他的意思是,以好吃的、好穿的奉养父母并不难,最难的是把所有好东西给了父母之后,还能对之和颜悦色。
这话真是深刻老到。孝没有止境。父母老了之后,我们也应能体察他们多种多样的诉求,而不止于温饱。当年,我们犯错,父母见谅,因为有爱。如今,我们理应还给他们这种爱,此爱极为稀缺,为老人所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