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多是长方形,墓碑文的体制,一般包括姓名、籍贯、家世、经历、功德行事或文章著作、逝世时间,然后是某年某月葬于某地,最后是铭文。
铭文,多为韵文,大多数是后代请托人撰写。铭文是总括性的赞语,多为韵文,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或骚体都行。墓碑、墓志所包括内容大体相同,只是志求简明而碑尚丰丽。 墓碑铭文书写的格式,一般行文从右向左 ,分为四段。第一段写逝者的生殁年月日;第二段是碑题,写逝者的姓名;第三段写立碑人;第四段写立碑时间。碑文直行刻写,例如: 墓碑字体的大小,四段文字中以碑题文字最大(见第二段),一般为5厘米x3厘米,其它三段文字的字体大小相当,一般为2厘米厘米。 四段碑文在具体用词上有很多变化。第一段碑文用词,一般如上例。在此基础上,如有忘记了逝者出生年月日的,就分别用一个“吉”字代替。写作: 殁 生 于 一 九 x 吉 x 年 x 吉 月 x 吉 日 有的碑是父母合刻的,因此在碑文的第一段里,就合写父母两人的个生卒年、月、日。一般在行文顺序上,是父亲在前,母亲在后。写作: 殁 生 于 一 九 x x x x x x x x 年 年 x x x x 月 月 x x x x ⌒日⌒⌒日⌒ 母 父母 父 亲 亲亲 亲 第二段碑文的用词,头一个字一般用“故”,以下的用词与逝者的身份有很大的关系。对已故父母及老人的碑文用词,常用“ 稀寿”、“耋寿”、“满寿”、“耆寿”、“耄寿”、“艾寿”等一类颂词。此外,是故父的还有“显考”、“公”、“太公”、“大人”、“府君”等词,是故母的还用 ′显妣”、“母”、“氏”、“太夫人”、“老太”、“老太孺人”等词。故父常见写作: 故 故 故 故 故 故 显 x (姓)显 显 显 显 父 公 考 考(姓) 考 考 x x(名) 耆 x 稀 满 x x 寿 x(名) 寿 寿 之 之 x(姓) 大 x(姓)x(姓) 墓 墓 公 人 公 太 x 之 x(名)公(名) x 墓 x x 之 之 x 墓 墓 府 君 之 墓 提中太撰写与整理于二零零壹零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