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即生育服务登记服务单,是给孩子登户口的必备材料之一,如果丢失可以补办,但是和办理时同样要携带材料进行办理。本篇指南仅适用于北京地区,其他地区可作参考。
办理条件
01、一种是办过生育登记服务单却遗失的;
02、一种是生孩子前没有办生育登记服务单,但是孩子出生后需要补办的。
办理材料
0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02、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0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
04、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05、其他特殊情况
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子女死亡证明
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01、未办生育登记已生育的补办:
1.户口所在地或辖区内出具一孩或者二孩的生育证明;
2.携带证明到计生办,未办准生证生育的属于违反生育证管理条例,需要在计生办缴清罚款。之后,计生办出具相应的补生育证明手续;
3.夫妻双方凭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到去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进行补办流程。
02、准生证遗失的补办:
1.到街道办获取准生证号的存根;
2.登报,说明原准生证已丢失;
3.到街道办申明准生证丢失作废;
4.获取相关证明后,可重新按照程序办理准生证。
办理地点
01、本市户籍: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
02、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
办理时间
01、以办理地点的工作时间为准
办理费用和时限
01、办理费用:免费
02、办理时限:符合条件、证件齐全的,即时办结。
特别提示
参考资料:
北京市生育服务系统 http://syz.bjchfp.gov.c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