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春节是由岁首祈年祭祀演变而来,上古时代人们于一岁(年)农事结束后在新一岁开端的岁首,举行祭祀活动报祭天地众神、祖先的恩德,祈求丰年。古代的祭仪情形虽渺茫难晓,但还是可以从后世的节仪中寻找到一些古俗遗迹。如岭南部分地区沿承有在新年初一拜岁的习俗,新年期间隆重盛大的拜神祭祖节仪活动,由此可见上古时代岁首祈年祭祀的蛛丝马迹。
原始意义上的岁首是指立春,立春乃万物起始、一切更生之义,意味着新的一个轮回已开启,故立春为“岁始”(岁首),也即“岁节”。立春岁节贺岁一系列的节庆活动不仅构成了后世岁首节庆的框架,而且它的民俗功能也一直遗存至今。春节的起源和发展是一个逐渐形成,潜移默化地完善与普及的过程。春节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底蕴,也记录着古代人们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文化内容。
“春节”名称的由来
1912年1月份,孙中山发布《临时大总统关于颁布历书令》,要求内务部编印新历书,随后又规定阳历(公历)1月1日为“新年”,但不叫“元旦”。
由此一来,在中国出现了两种历法体系:一种是官方推行的“阳历”,作为公共行政、国际交往等的时间标准;一种是传统社会沿用的“农历”,服务于农时与日常生活。
1914年1月,当时政府的内务部在给大总统的呈文中提出:“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后来只有“元旦为春节”被批准,所以传统农历新年易名为“春节”,传统的“元旦”名称被搁在了公历的1月1日。
不过,民俗专家萧放说,尽管当时的政府一直在推行公历,后来甚至还强令不准过旧历年,严禁民间过春节贴春联等民俗活动,但老百姓不买账,日常生活还是按照旧的年历来过。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年采用公元纪年法”,农历正月初一称为“春节”,公历1月1日定为“元旦”。至此,“元旦”成为人们欢度的节日,传统年节也受到了应有的关注。
春节内容的发展历程
远古的天皇时代,已有干支历法及岁时的雏形。据《盘古王表》与《三命通会》等记载:“天皇始制干支之名以定岁之所在”。十天干曰:阏逢、旃蒙、柔兆、强圉、著雍、屠维、上章、重光、玄黓、昭阳;十二地支曰:摄提格、单阏、执徐、大荒落、敦牂、协洽、涒滩、作噩、阉茂、大渊献、困顿、赤奋若。天皇氏的这一发明影响深远,后世用于历法、术数、计算、命名等各方面(北宋时编撰的官方正史著作《资治通鉴》就是以这套干支术语纪年)。干支的发明标志着最原始的历法出现,配合数字用来计算岁时。
周时期,《诗·豳风·七月》:“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十月涤场,…曰杀羔羊,…万寿无疆。”文献中记载了人们在十月收获后酿酒宰羊的欢聚场景,此场景并非岁首节俗活动,周代以十一月为岁首。先秦时期,南北风俗各异,各地风俗尚未融合、传播与普及,岁首的节俗活动鲜见于中原文献记载。
汉代是中国统一后第一个大发展时期,南北的经济文化交流使风俗习惯也互相融合,这对节日习俗的传播普及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此后在文献上渐出现了岁首祭祀的记载。如东汉崔寔《四月民令》中提到,“正月之旦,是谓正日。躬率妻孥,絜祀祖祢。”过新年的习俗活动在全国民间越来越广泛,也越来越丰富了。
魏晋时,出现了除夕守岁习俗的记载。如晋朝周处所著的《风土记》中记载:除夕之夜大家各相与赠送,称“馈岁”;长幼聚欢,祝颂完备,称“分岁”;终岁不眠,以待天明,称“守岁”。
唐代时,人们除登门拜年,还发明一种“拜年帖”。唐太宗李世民用赤金箔做成贺卡,御书“普天同庆”,赐予大臣。这一形式迅速在民间普及,改用梅花笺纸。当时这种“拜年帖”被称为“飞帖”。
宋代时民间开始普遍用纸筒和麻茎裹火药编成串做成“编炮”(即鞭炮)。除夕、春节放爆竹之俗便逐渐盛行。《东京梦华录》说:“是夜,禁中爆竹山呼,闻声于外。”
明代,接灶神、贴门神、除夕守岁、十五赏灯会已经盛行。《万历嘉兴府志》中记载:“除夕,易门神、桃符、春帖,井隈皆封。爆竹,燔紫,设酒果聚饮,锣鼓彻夜,谓之守岁。”
清代非常重视过年,宫廷过年十分奢华,皇帝有写福字下赐群臣的习俗。过年要一直延续至元宵佳节才算结束,猜灯谜是甚为流行的取乐方式。
辛亥革命带来了全新的时代,政府提倡新历。礼仪上,把以前跪拜或者作揖等礼节全部废除,改成脱帽、鞠躬、握手、鼓掌等新礼节,逐渐成为中国人际交往的文明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