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法国民法典
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民法典》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法典由于该法典的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因而对后来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产生了巨大影响,起到了立法规范的作用,从而具有了广泛的世界意义。
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民法典《拿破仑法典》,又称《法国民法典》或《民法典》。于1804年3月15日由立法院通过,3月21日拿破仑签署法令,以《法国民法典》的名称正式颁布施行。1807年这部《民法典》被命名为《拿破仑法典》,包括总则、三编(35章),共2281条。
拿破仑法典,广义指拿破仑统治时期制定的五个法典,以罗马法为主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狭义仅指其中的民法典。法学著作中常使用狭义概念,即1804年之《法国民法典》。
《拿破仑法典》的内容除总则外,共3编2281条。第一编是人法,是关于个人和亲属法的规定,实际上是关于民事权利主体的规定;第2编是物法,规定了各种财产和所有权及其他物权;第3编是关于取得所有权的各种方法,这一编规定了继承、赠与、遗嘱和夫妻财产制,还规定了债法。这部法典至今仍在使用,但随着法国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变化,法典也进行了一百多次修改。
第一部分是人法,其中都是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第二部分是物法,是有关各类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规定;第三部分是获取各类所有权的方法的规定,具体包括继承、遗嘱、还债、赠予、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法律条文。是资本主义国家最早的一部民法法典。破除了封建的立法原则,成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规范,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