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食品加热程度的指标是中心温度。中心温度除了可以反映食品的加热程度以外,还可以提示食品中致病菌残留的风险,根据食品卫生要求规定,食品加热时的中心温度需要达到70℃才合格。
反映食品加热程度的指标是如果食品的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并且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再次利用前需要先确认食品未变质,并且还要充分加热。
对于冷冻食品而言,彻底解冻后需要充分加热才可食用,在加热过程中,食品中心温度最好不要低于70℃,没有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
对于重新加热的食品存放,尤其是冷菜熟食品,必须要做到一菜一格,不得相互混合到一起,放在已经消毒的容器内或用保鲜膜密封,以免被细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