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厂300米以内不能住人,这是根据生态环境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第十三条:安全距离是大于或等于300米,垃圾发电厂厂界外应设置不小于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
垃圾焚烧厂在“垃圾围城”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的最佳方式,引起国家高度重视与关注。
焚烧是处理垃圾的主要方式之一,但在焚烧垃圾的过程中,除了会造成二次环境污染外,还会造成资源和能源的浪费。
垃圾焚烧发电建设投资大,运行成本高昂,政府部门负担较重,在珠三角的众多城市中,江门是唯一没有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