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在进行手术前,需要征得患者的同意,并在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签字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所以产妇在剖腹产前自己签字是无效的,产妇只得同意该方案,然后再由家属或关系人签字。
02、产妇在手术前有可能因为宫缩疼痛,导致脑子不清醒,在不清醒的情况下签字是无效的。
03、医生要为患者及家属负责,在术前要家属明白手术的情况,所以要家属签字后才能进行手术。
04、我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也规定,在进行手术前要家属或者代理人签字,如果是手术紧急不能获得家属签字的,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授权实施手术,但是患者不能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