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herine Heigl这位大妮子也总算熬出了头,去年与比她小一号的Ellen Page一块儿勇夺2007最著名“孕妇”称号,正月她又在年初就确定了2008年当们不让的最称职伴娘职位。更可喜的是《27 Dresses》里,偶终于见证了Heigl大美人和那个由肉和胡渣堆起来的男猪脚再无瓜葛,而是牵着“忧郁眼”James Marsden的手步入了教堂。
Jane在幼年丧母后的一次婚礼上,因为帮助新娘修补婚纱而在之后二十年的时间里疯狂爱上了当伴娘。她在出租车里换礼服,在一晚上参加两个朋友的婚礼,最主要的是她以这种花钱折腾人的生活方式为乐。Jane把每次的伴娘服保留下来,塞了整整一大衣柜,构成了片名27 dresses。当然,就跟赵本山的小品一样,喜剧片没包袱就等于没笑料,Jane的包袱在于她暗恋多年的boss居然迷上了自己的妹妹,更加无奈的是她要为他们一手包办婚礼,以不损她“第一伴娘”美誉。中间过程就省略掉吧,至于结局,看海报上女主角的亮丽的笑容就猜得到,这位拥有27套伴娘礼服的大妞终于名花有主啦。
故事基本上没什么新意可言,好莱坞演烂了的喜剧套路。《27 Dresses》宣传到上映的亮点从来不是剧情,预告片播放到第15秒时我就可以猜出个大概,这是伴娘找到真爱的浪漫喜剧;反而是Katherine Heigl和James Marsden这对俊男靓女组合让本片未映先红。地球人都知道找Heigl出演这个角色是“暗淡”了她的美貌,如她这般外形咋会参加了27次婚礼还解决不了自个儿的问题,但如果找个长得不炸眼的来又对不起观众,我们也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姑且把Heigl当成嫁不出去的大龄女伴娘,等待着拥有性感电眼的报刊写手Marsden的出现。
James Marsden在本片中表现颇具魅力(呃…小花痴一下),光摆出俊脸就让偶明白了那位boss的大炮灰使命。Kevin也许并不需要他这样的帅哥担当,但Marsden绝对赋予了这个角色不可替代的地位和魅力。首先,Kevin是纽约时报wedding专版的写手,在婚恋这版混的男人必然是对婚姻和婚礼有独到见解、同时又对女性(伴娘和新娘)的心理有洞察力的人。所以在一次婚礼上,他很快就注意到Jane在两个婚礼中走场这样不同寻常的举动,而又对痴迷伴娘的女孩一见倾心。把名字用马克笔写在Jane的日程本上、有事没事往她的家跑、还没和她混熟就送花等一大堆没头没脑的追求方式是Kevin想为这个女孩结束伴娘生涯。就像他问的What’s about yourself,其实他知道答案,没有女孩愿意永远当伴娘,但他想知道Jane痴迷婚礼的原因以及她处理妹妹与心上人婚礼的方式。其次,Jane需要Kevin,Kevin的想法可能有时候过于现实,却让她学会说No,学会不再做婚礼的配角。
片中最令人期待的场景发生在Kevin“误闯”Jane的衣橱,发现了那27套伴娘礼服。在评价礼服的斗嘴过程中,Heigl过足了当女人的滋味——五分钟内换27套衣服,把本来在背GRE单词的我的眼睛吸到了电脑屏幕上十分钟没有转移。如果没有记错的话,Heigl在片中的服装除了这27套可爱又夸张的伴娘服外都以暗色保守款式为主,Jane的妹妹的衣服则是形成强烈对比的亮色和性感风格,这无疑是导演在暗示姐妹俩不同的就性格,也使Jane暗恋上司多年不敢表白的设定有了基础,同样妹妹轻而易举就博得老板欢心也非无稽之谈。
当然啦,看喜剧片最大的乐趣还在看主角们怎么挣脱自己的dilemma。对上司花痴过了、裙子也秀过了,接下来的时间且看女主角怎样发觉自己爱上了那个平时不上眼、跟自己完全没共同点、自以为是、cynical的男主角的。Jane和Kevin按片中话来说他们是一个圈子里的人:Jane参加婚礼,Kevin报道婚礼;Jane享受婚礼,相反对于Kevin,婚礼是笔下无比浪漫的妙语连珠、事实上却不喜欢婚礼。然而Kevin一开始就明白Jane和自己的共同点,他们都懂得婚礼的魅力所在——“最喜欢婚礼上的时刻是当教堂的门被打开,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走进来的新娘身上,然而这时,如果你有注意站在神态前被忽略的新郎——那个马上要被婚姻套上枷锁、失去自由的可怜人,居然满怀柔情地注视着走近他的新娘”。这也是剧中最打动人的台词,只有参加过多次婚礼的人才会注意到新郎表情的细节,在发现这个独特的共同点后,Jane会很自然地爱上说此话的男主角。至于后来和boss的一段RP吻戏,搞笑有余又给Jane的心理转变做了铺垫,俺就说嘛,长着大叔模样的上司又怎么会是公主的真命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