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我,都只是尘埃
《尘埃》(Dust)讲述的故事并不复杂。两位美国牛仔因一位妓女兄弟反目,弟弟远走他乡,哥哥四处寻仇,最终在马其顿相遇,了却兄弟情仇不成,双双被牵扯进当地反抗土耳其统治者的民族战争中去,最后幸存的弟弟带着当地游击队领袖的遗孤返回美国。
故事本身并无可观之处,不留神的话,很容易把它跟各种想在美国市场上招徕异域风情的小制作混淆起来了,如《红角落》、《庭院里的女人》或者最近的《功夫之王》等等,等而下之,或许还会令人联想起国内的《红色恋人》和《红河谷》之类,梦想着咱家孩子贴上黄毛也能变成洋娃娃的路数。
可是曼彻夫斯基显然不在那些庸人之列,这位马其顿裔导演早在他的第一部电影作品《暴雨将至》中,就借着马其顿的民族冲突,画出了一幅怨怨相报的尘世地狱图,对人类冲突的根源作了深入的探讨,直指人性中最低劣的弱点,难得的是,同时又充满了悲悯之情。这样的一位导演,自然不会把残酷的马其顿战争变成一场噱头,这是可以预期的。
不知道是不是东欧出身的缘故,总觉得曼氏的影像很是魔幻,当然不是魔戒那种魔幻,而是有点超现实的感觉。就像《暴雨将至》当中最后重合的那一幕,不合逻辑,却充满了隐喻。在这部《尘埃》中,这种魔幻气质更是被发扬光大,无处不在。全片以当年幸存的小女孩的口吻叙述,当然,她已经是一位90高龄的老太太,面对着一个企图入室抢劫的黑人少年,她用枪逼着他听完自己的故事。她的记忆并不可靠,而且就算可靠,她也不可能复述未出生之前的事。所以在片中时常出现倒叙、修正,使整个故事显出一种不确定的因素。最妙的一场是在土耳其军营里举枪对峙那场戏,挥舞着手枪的老太太说到兴头上,夸口当时有200个士兵用枪指着两兄弟。当少年质疑时,她只好不断缩减数字,于是画面上可怜的土耳其士兵一个个消失,最后只剩下20个站在那里。我每次看到这里总是不禁莞尔。
故事尚未讲完,老太太便撒手人寰。此时黑人小偷已经成了她的朋友,在将骨灰送回马其顿的航班上,这个少年最终给故事加上了结尾,到这里,故事的真实性是根本无从保证了。然而你又分明感觉到情节如何其实已经变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导演通过这一段时空交错的奇幻旅程,表达出了自己对人生的认识。看完后真的会感觉,人只是一种卑微的动物,兄弟反目、国仇家恨、恩怨情仇,无非是出自贪婪与狭隘,而这茫茫苍生的生老病死,放到天地之间,放到神的眼中,又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你和我,都只是尘埃”!
时空交错的故事、悲情的人物、人生哲理,你一定以为,这是一部只可藏之名山,不可案头亵玩的文艺大闷片吧?
不!我要说的正题才开始:这是一部动作片!准确地说,《尘埃》里的几场枪战场面是我看过的最漂亮的枪戏之一!
选马其顿兄弟重逢的一场戏做例子吧,当时我看得差点下巴都掉下来。《暴雨将至》的导演能拍出这么精彩的枪戏来,那感觉,大概跟当年看李安拍《卧虎藏龙》,以及听说侯孝贤要拍《红线》一样吧。我判断动作戏好不好一向有两个标准:能不能塑造人物、推动剧情,内部逻辑是否合理。达到这两个标准的,都是值得一看的动作戏,能做好这两个标准的,便是经典。而《尘埃》里的这场戏,硬是生生地给我又加上了一条形而上的标准:能不能体现出导演的关怀。
要说枪战戏,这年头是个傻子都能拍,开枪、中弹、正反打而已,中弹反应做得漂亮点,跳高点,放慢点,再加点子弹追踪镜头之类的花活,还能玩到哪儿去?现在银幕上的枪戏,大抵如此。跳不出山姆帕金帕和吴宇森开创的潮流。徐克的《顺流逆流》巧妙地利用楼群里层层套连的空间快速剪切,是个突破,杜琪峰在《枪火》里捕捉枪手的静态影像,影评也是一个突破。除此以外,已经很多年没看到什么惊喜了。(顺便说一句,《枪火》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就好像在众多大鱼大肉中间夹了一块生萝卜,简单至极,爽口至极,可是要让生萝卜变成主流,恐怕不可能吧?幸好,老杜也知道适可而止)。
然而惊喜就这么不期而遇,《尘埃》告诉我,枪戏还可以这么拍。这场戏表现的是哥哥流浪到马其顿,结果意外发现弟弟在这里成了赏金猎人,刚刚在村里捕获政府通缉的土匪(也就是上文说的游击队头子——土匪,游击队,有区别吗?),还没来得及撤出村子,土耳其人打过来了,于是土匪趁机逃脱,而站在山头的哥哥趁机击中了弟弟。
这一场戏是四帮人马的大混战,处理起来不易,曼彻夫斯基调度得有条不紊,不逊于许多动作片导演,但这有什么稀奇?让我掉下巴的,是以往被封在一个空间里的“开枪中弹”正反打模式完全被打破了,你看到的战场是个完全开阔的领域,天、地、人、生物,各种要素顺着一条条动作的脉络在这个战场里肆意奔流,人在杀羊,羊在舔血,血从弹孔上流出,子弹穿过身体,中弹者倒下,抛下的左轮枪砸扁了一只甲壳虫……仿佛天地万物都在参与这场战斗,而参战者的神情又各各不同,有人忙着开枪,有人忙着逃脱,有人茫然不知所措,直到中弹倒下,最神的是一个士兵还在边开枪边吃苹果!情系众生的菩萨心肠与神经兮兮的后现代无厘头风格加上神鬼莫测的魔幻主义,就这么被悍然地拼贴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如同农村里混合了稻草、米粥、牛粪、炊烟和药草等等有机要素的混合气味一样的味道,这种味道是如此奇特,如此前现代,我敢打赌,标准化的麦当劳厨房里永远也冒不出哪怕一丝这种神奇的气味。
和吴宇森爱放白鸽一样,曼彻夫斯基在这里用了大量的镜头来拍羊。白鸽代表和平,而在基督教文化里,羊是牺牲,代表的是基督。无论是战争还是和平,羊永远是要为人牺牲的,这在一开头杀羊的镜头里就交待了,然而最柔弱的又是最坚强的,枪战结束,所有人都倒下了,只有一只黑羊依旧岿然不动。这个镜头很耐人寻味,镜头扫过倒在地上的弟弟,他仆倒在地,满脸草灰,呼吸着和他一样的“尘埃”,然后是黑羊,无表情地注视着人类杀戮的成果,最后镜头仰起,一片云层覆盖的天空。“尘归尘,土归土”,这是基督教葬礼上常说的话。看到这个镜头,我想起了《乱》,同样的天空,用来装点同样的沙场。尽管时空不同,黑泽和曼氏的精神内核却同样在看似最俗套的动作戏中闪耀着动人的光芒。也和黑泽一样,马其顿出身的曼氏尽管永远不能忘怀在故乡发生的悲剧,然而他的眼光却不局限于这具体的恩怨,而是穿越了历史、国家和民族,甚至穿越了人和动物、人和神,达到了一种胸怀大同的悲天悯人境界。
总的来说,我认为这充分说明了大师初拍枪战片所能达到的高度,那是商业工匠们拍一辈子也拍不出来的境界!原因很简单,不管拍什么片子,都得有股“气”,真正有要说的东西,这样才能把故事拍得精彩,让人愿意被你感动,愿意原谅你的弱点。没有气,那就像今日的杜琪峰一样,或者说象现在的大多数香港导演一样,越来越注重技术,越来越注重细节,故事讲得越来越好,结构越来越精巧,却让观众越来越不愿意跟他合作,因为你知道他其实什么也不想说。
行文至此,我突然想起了船越文夫对陈真说的那句话,套到拍动作戏的人身上,同样适用:
要拍动作片,你先得了解宇宙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