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全力保障城市安全。强化安全责任体系,从严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区县、乡镇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问责制度。强化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完善大人流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各类大型活动安全风险的科学评估和应急准备。强化重点行业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建筑施工重大风险源的安全管控,切实做好市政管线、特种设备、高层建筑、隧道高架桥梁、地下空间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防范。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大检查。强化应急管理,细化完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实战演练。加快完善安全管理规章规范,全面提高安全工作标准。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公共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增强市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保障城市安全的关键,是完善综合安全体系。多年来,国家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在打击恶性违法犯罪活动、完善治安联防联控机制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增强了抵御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等能力。但安全问题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要出了问题即便只是百密一疏,也会造成严重后果。前不久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这就应该进一步保障相关投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及时响应并解决问题,让大家都能生活得安全顺心。
古语有云:“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我们唯有在平时就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才能在灾难面前保持临危不临危不惧的良好心态,才能增强我们的自救能力和积极应对灾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