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三强化”筑牢党员发展之路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印发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及时学习传达,同时印发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细则》通知,要求作为当前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特别是针对“七一”前夕基层发展党员比较集中的实际,就抓好《细则》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措施。(人民日报6月18日)
强化党员教育。通过党员标准教育,提高支部成员对新时期党员标准的认识。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用党章规定的标准衡量每一名入党对象。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审查,着重对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入党动机进行了解,重点是了解发展对象是否能够忠实于党的事业,是否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能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能够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同时严格发展程序。
强化党员把关。实行发展党员目标制,把好发展计划关。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考察分析,依据积极分子成熟状况,提出教育、培养和考察的具体措施,形成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近几年来,把培养入党作为组织发展的重点,明确各支部发展党员要做到“两个优先”,优先发展青年骨干、优先发展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员工。针对单位党员数量占员工人数比例较大的情况,平均每年培养入党积极分确定重点发展对象适当控制数量,注意发展质量。
强化落实责任制。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各级党组织和有关人员都要分别落实责任,形成全方位的责任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吸收党员。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要求,做到坚持标准,慎重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实际出发,制定发展计划,不搞硬性指标,不搞突击发展,尤其不允许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把符合条件的同志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