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城开发区桑树咀的小作坊主一年要向村里缴纳1万元的垃圾清理费?许多小作坊主称,这只是开口价,但他们一年还是要缴纳数千元的垃圾清理费,高得不合理。昨日,后湖村村委回应称,1万元只是开口价,是让作坊主们好还价,而且实际情况中,也是以垃圾多少来收取费用的。(2014年06月22日中国新闻网)
这种现象的存在,确实让人为之一惊。一方面村委以垃圾清理费为由就可以随便收钱且数额巨大,另一方面收取费用还可以讨价还价,这也太随便了点罢。这种乱收费行为不仅使当地的小作坊主抱怨颇多,还直接影响到村委的形象,在广大群众中造成恶劣的负面反应。
首先,收钱要有政策依据,按照明文规定来执行。可是该村委在毫无依据的前提下,就凭作坊要产生垃圾,需要清理为由,就可以随便征收。即使每次收钱都开了收据,这也掩盖不了违规操作的事实,这样的收据是无效的。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村委相关干部对政策的不了解,误认为清理垃圾就可以自作主张来收钱;也可能是村委想凭借手中的权力来获取经济利益。
而且,收钱的金额巨大,从中可能存在腐败行为。根据记者的了解,该村有上百家小作坊,而每家作坊一年要交两千元,该村委一年至少可收到二三十万的垃圾清理费。而清理垃圾的员工只有十来个人,且一天四次,按市场价,这样的员工每月工资也就1500元左右,一年下来,村委收取的垃圾清理费必然存在剩余。这些钱去哪儿了,相关村委应该给出交待。
最后,收钱可议价的做法也不符合规定。既然是收垃圾清理费,感觉就像是在菜市场买菜一样,经过讨价还价一番,然后得出一个靠中价。这样的做法随意性太大,不符合常理。而且根据垃圾多少来收取,也不具有操作性。一家作坊垃圾产生的多少,村委能有准确数字?加上作坊每月产生的垃圾时多时少,一年究竟有多少,村委心里真有数?恐怕还是关系好的交少点,人情味重的也少点,而不是真按垃圾多少来收费。更何况附近的村子都只交几百元,到了这儿就变成数千元,这差距也太大了点吧!
小作坊在产生垃圾,村委应该首先进行教育讲解指导,督促这些作坊主自己按规定把垃圾运到回收站,而不是想着如何收这些作坊主的钱。出发点错了,后面也就更加离谱了。对于这种强收垃圾处理费的类似行为一定经严惩,不能让国家政策制度在这个环节成了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