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其中对发展党员的总要求作了修改,将中央政治局在2013年1月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时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写入总则。
庞大的党员队伍是不是都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各行各业的楷模,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呢?随着时代的发展变迁,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不是这样的。
笔者认为,发展党员,应以主动自愿为前提。基层党组织现在发展党员面临许多困境,其中一点就是群众入党积极性不高,一个“优秀的苗子”党组织书记要三番五次登门劝说,对方才勉强愿意入党,入党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入党、入党后应该干什么。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再好再优秀的“苗子”,本人没有入党意愿,对党不了解、不主动靠拢,发展了,也不过是“滥竽充数”。
发展党员,要以“志同道合”为重点。“同志”是对有相同志向对象的称呼,新发展的党员应该是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企图用入党来增加自己的政治资本,用党员身份来“光耀门楣”,甚至“坑蒙拐骗”的人,是万万不能吸收入党的。、
发展党员,要以引才纳贤为目的。收紧吸收党员的口子,就意味着要筛掉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将道德模范、行业精英等吸纳进来,净化和升华我们党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