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串案”“窝案”的形容,有人认为是权利生态丛林化,也有说是权利生态畸形化。笔者以为若是从最基本的社会学来看所谓的“窝案”“串案”,其实就是一群手握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为支撑的腐败分子组成的腐败团伙;一个依靠权力非法获得利益的“利益共同体”,通过对腐败的“贡献”进行分赃。他们的“串案”“窝案”说到厎就是为了维护“自己一伙人”借助权力获得的“既得利益”,就是为了保持“自己一伙人”头上的官帽、自己所坐的官位,就是为了“自己一伙人”不受审判、不进大狱、不掉脑袋,这种“集体贪腐”所滋生的权力生态畸化是权力没有在阳光下运行,监管失控。
对12起“串案”“窝案”涉及760多人来说,虽然案件数量、人员多点,但它已不是一个新鲜的案例。早之前就有温州国有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等16人腐败窝案,贪污额达2.2亿多元,涉案总金额达4亿余元。因此,防止权力生态畸化,应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管、监控、监督,一刻也不能放松。权力一旦失控,将会异化为贪污腐败的帮凶和推手,让权力寻租。
“串案”“窝案”皆因贪婪成性所致,它是堕落蜕变的罪魁祸首。有道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是做官,还是经商,都必须坚守原则和底线,不能被贪欲缠绕。因为贪婪和欲望一旦调动起来,心里就会不安,浮躁的结果往往会使人背弃道德,甚至去干违法乱纪之事,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彻底扭曲,党的宗旨、理想、信念荡然无存,最终结果必是身败名裂。
“串案”“窝案”让法律制度的权威丧失殆尽。这是一种畸形的、利益均沾的、携手共抗制度和监管的小团体权力生态。在这条一层接一层、一级压一级、一环扣一环的贪腐链条上,一把手高居其上遥控操作,将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当成敛财谋私的最佳道具和保护伞,而其领导班子成员们和家人为之摇旗呐喊充当不同角色的“执行者”,让权利成为看不见的“黑手”,监管形同虚设变为“灯下黑”。
要想破除“串案”“窝案”这样一个“局”,必须要建立一种权利的“晾晒场”,让廉洁奉公、大公无私成为一种常态,让法律和道德规则相得益彰,消除心理以权谋私的贪婪魅影。不能因“串案”“窝案”形成的集体贪腐,成为反腐中一个沉甸甸的命题,更不能因为“串案”“窝案”形成贪腐的“循环节”。
“串案”“窝案”与个人贪腐相比,更具有警示意义。这种严重的公权群体性滥用案件,不仅让我们见识了权力失去监管和监督而狂欢的可怕后果,也让我们看到了权力“集体贪腐”利益共同体催生的权力生态畸形化图景,对于社会危害之大可想而知。因此,必须给权力戴上“紧箍咒”编上制度的“篱笆”,并且发动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去检举揭发贪腐分子,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和社会环境,还社会以公平正义。
腐败不除,祸国殃民。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是还社会以风清气正。愿我们为官者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官。(文/鱼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