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购买柑桔支出22万余元,接待及购买土特产开支33.8万多元;26次挪用镇财政资金,用于炒股、玩期货,7年中“一路畅通”,总计189万元……一些地方的财政所、村委会近期屡屡曝出腐败现象。(新华网 12月25日)
众所周知,全国普遍存在的乡镇财政所是我国财政系统的“毛细血管”,承担着代理、监督乡镇机关和村级组织财务的重任,具体负责发放基层群众享受的国家各项利民惠农补助资金,在基层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然而,少数地方财政所居然利用有限的职权,除了挪用专项资金外,还采取雁过拔毛的方式,达到 “蚂蚁搬家”式的敛财目的。乡镇财政所财务管理如果出现混乱,屡屡发生诸如挪用资金、冒领补贴、胡乱开支等现象,那么直接受到利益损害的是基层群众,更易危害干群关系,引发社会矛盾。
村镇干部侵占挪用的往往是农民的救命钱、保命钱,民生政策的“红利”没有了,基层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被破坏了。村镇等基层干部贪腐所得看似“边角碎料”,但因其无孔不入,名目繁多,累积起来,小腐最终成大贪。强化村镇财务监管制度,及时开展预防和惩处相关腐败行为迫在眉睫。
基层财务之所以出现种种不堪入目的乱象,根本原因在于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由于部分地方基层财务人员素质层次不齐、财务审计相关法纪意识淡薄,导致极少数村镇财务工作人员巧用手段形成“小腐大贪”。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当一方面加强管理和人员培训,提高乡镇财政所代理财务的能力,防止挪用和贪腐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和村级财务监理小组作用,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相信随着监管机制的不断健全,各地乡镇和村级村务、财务逐步实现公开透明,这种乱象能得到有效地改变。
作者:豫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