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绍兴新昌县新林乡政府工作人员长期在外面餐馆吃饭,几年内累积了大量金额巨大的餐饮发票。在网友曝光的发票照片中,单张发票金额从1000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其中金额最大的一张发票达到12.9万元。对于这些发票,新昌县官方回应称,因当地水库移民工作需要,乡政府工作人员要经常在外就餐,餐费大都采用不定期结账、再开具发票的方式,因此才出现了这么多大金额的餐饮发票。(来源:新华网)
公款吃喝由来已久,广被百姓诟病,党中央在十八大召开之后,在遏制公款吃喝方面狠下了 功夫,出台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禁酒令,可谓规定之严格,前所未闻,高档酒店奢华吃喝风得到了根本性转变,看似节俭风已经吹拂中华大地。但有的部门“下有对策”把大吃大喝转入地下,在隐蔽的私人俱乐部等场所继续大吃大喝。同时有舆论:2013年初限制高档餐饮,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2%云云。对此,专家称,过去餐饮业一枝独秀,是由于大量公款吃喝在支撑,这种不健康的GDP我们是不需要的,就像我们不需要带血的GDP、不需要黑色GDP一样。官员由于工作原因正常接待吃饭,本用不着躲猫猫。但,某些官员不仅超豪华餐饮,且多是打着公务招牌搞私人聚会;分明不属于“三公消费”的,也全由公款报账。公款大吃大喝,令人触目惊心。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要求严格厉行节约,坚决杜绝奢侈浪费现象。随后,各地政府也相继出 台了相关举措。在这种政策高压之下,不少地方政府部门公款吃喝与铺张浪费行为有所收敛。现在随着时间推移,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认为禁止浪费“风声已经没有原先那般紧”,于是又开始蠢蠢欲动,并由此导致公款吃喝与铺张浪费现象在部分地方有所抬头。这种风气之所以会在部分地方卷土重来,除了与这些地方政府部门及其官员政策意识淡薄、自律意识缺失有关之外,很大程度上与禁止规定仅是在政策层面推行有关。通过政策禁止,尽管会在短时期内起到一定的阻吓作用,但由于缺乏坚实的制度作为保障,没有硬性的法律作为后盾,容易流于短期化、暂时化,难以行之久远,达到长期、稳定的整治之效。
在约束官员公款吃喝方面,目前法律上确实存在漏洞。在公务行为的招牌下,官员个人行为被烙上了“职务”印记,导致“打白条”式的官方赊账屡禁不止。
“官员以职务为掩护,掩盖了个人责任,导致最终担责的是一个抽象的‘部门’或‘机构’。对此类官民经济纠纷,应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党政机构也应出台相应规则,明确官员个人法律责任。”只有将“公务行为”和“个人责任”的范围、内容等明确界定,才能让官员心有忌惮,避免大量“只管签字打条、不管掏钱付账”的现象出现。应当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公务消费上限。“消费上限不仅有单次标准,还应有官员在任期间的累计标准。只要超过了任一额度,就不能以‘公务’之名让政府埋单,而应由官员个人承担。”
推动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构建更为合理的财政预算机制,迫在眉睫。如果每笔公款消费都能曝光于纳税人面前,如果财务预算及报销制度能在严苛的监督机制下运行。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就是是最好的防腐剂。无论“色”胆包天、“贪”胆包天、还是“吃”胆包天,傲慢和贪婪的滥权者怕的就是“动真格的”。当反腐力量日益强大后,便能震慑贪腐、摧枯拉朽。 唯有如此,才有望从根本上整治奢靡之风。
(作者: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