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多久没再仰头看过漫天星空。那闪烁如同精灵,在墨蓝色的绸缎上跳跃的星星。
你有多久不曾再攀越高山,感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快感。当你调节着因爬山而混乱的呼吸,看着脚下万丈深渊,站在华山的南峰等待寒夜里的日出。
你有多久没有拿出早已沉封的画板,让记忆中的那个她跃然纸上。她依旧存活在你记忆的深处,时而出现在你的梦里,时而出现在你幻化的美丽童话里。
你有多久没有微闭双眸,在阴天细雨的房间里,点亮一盏孤灯,静静的聆听曼妙的音符。那如同故事般的旋律给了你再一次生的勇气。
你有多久没有独自一人坐在海边,吹着海风,看着夕阳西下,体会着断肠人在天涯的惆怅。那丝与你毫无瓜葛的生活愿景,让你痴狂。你总是好奇何谓‘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凄凉。
你有多久没有再回新疆,坐在葡萄架下吃着大盘鸡,感受着火焰山炽热的温度,如同那里的人民,热情而又好客。那里的天空好似离你很近,触手便可摘取天空悬挂的云彩。那里的日子好似很漫长,一日便是一生。
你有多久没有感受过异国他乡的永恒夏日。那日复一日的晴天和变幻莫测的大海。你有多久不曾感受过‘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无尽沙漠。那散落在沙漠里的脚印,随着风儿欢快的脚步,消失了踪影。你又有多久不曾轻抚你的爱琴,重温音乐带给你直射灵魂深处的神秘力量……
我知道。你已经有很久不曾那样做了。因为,你的时间被世间繁杂的琐事缠绕,被拥挤不堪的地铁占据,被洗不尽的衣衫填满,被无休止的聚会抢占,被看似必要实则无聊的约会烦扰。因为,行色匆匆的路人给了你生活的压力,凌晨的夜宵给了你生活的艰辛,喧嚣的城市给了你无尽的欲望,千篇一律的美艳容颜给了你存钱的渴望。因为,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你看不到尽头,快餐式的文化让你无暇放慢节拍感受种子发芽、蚂蚁搬家的神奇,不知所求的迷茫让你丧失了思考的能力;随遇而安,度年入日的乏味让你不再拥有诗和远方的情怀。因为,你遁入了众生,泯灭为了众人。
罢了。就让我带你重温那无数次叩击你灵魂深处,但却一直被你拒之门外的洞天福地。
我喜欢天空,喜欢观察它变化的颜色。而印尼的天却和新疆的大不相同。印尼的天好似更好看些。
清晨,朝阳点亮了天边的云彩,俏皮的阳光肆意奔跑在碧绿的草地上,一半明亮一半清冷。白云随风的浮动,抢占了蓝色的位置,一半白净一半蔚蓝。早起的麻雀已经顺着光亮开始觅食,一切都充满了生机勃勃的力量。
正午,艳阳高照,晴朗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干净的有些晃眼。它似画家画盘里调好的色调,时而深蓝,时而浅蓝。如浩瀚的烟海,如你尚好的心情。
傍晚,天空开始施展了它的魔法。霎时间,一片深紫席卷了天空。云朵变成了渐变紫色中的阴影,装点着看似忧郁的天空。我很好奇,世上怎会出现紫色的天空,这有违常理,而又有违心境。突然间,我竟不知该用何种心境来配合这天空的颜色,脑海里顿时空空如也,不知道该想些什么。
正当我沉醉其中,难以自拔时,粉色从紫色中破茧而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淡了紫色。天空逐渐变成了粉色和灰色。两种颜色的调和并无诡异之感,反倒多了些油画的基调。
末了,粉色变得愈发清淡,逐渐蜕变成了常规的橙色。如血如橙的天空将伤感无限扩大化,我望着夕阳落下的方向,透过高挺的椰子树,默默的想着,今生谁会与我共黄昏。
我也见过半橙半蓝的天空,分界线如同海岸线一般明了,将天空一分为二。暖色和冷色的交相呼应让视觉不忍离去。该怎么形容当时的美呢,恐怕穷尽我的文字,也无法做到。只能倚靠相机的魔力,固定这如梦境般的时光。
我也喜欢海边的落日。我曾无数次写过海边落日时的光景。但我仍觉自己有限的文笔无法描绘出它的夺目和绚烂。海边落日,夕阳落于海平面之时,凤平浪静的海面配合着光的角度,变换着自己的颜色。金灿灿的有些晃眼。但当你忍不住眨眼后,海面竟开始泛起了橙色。就那么一块亮光,甚是神奇。只有你眼前之处灿烂夺目,旁处却已逐渐变黑,阴沉而又了无生机。但你面前却甚是光亮,绚丽的令人刺目……
夜晚,天空逐渐被藏蓝色覆盖。星星跟着心的节奏在闪烁,月亮变化着它的位置和形状,有时顺带着也改变了它的颜色,时而深沉如橙色,时而明亮如金黄。说到星星,我不由得想起了新疆的八卦城。那是我唯一一次看到流星的地方,就是那么猝不及防,它在漫天星空的见证下划过了黑夜,快到我还尚未来得及许愿。那个城市是那么干净,星星多到晃眼,只要你想看,你就能找到所有附有情感的星座。
除了海岛国家的天,最让我喜欢的莫过于俄罗斯的天空和新疆的天空了。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两地的天空较为相似,以高远蓝著称。但俄罗斯的天好似更明亮些。干净清澈,如同蔚蓝的湖水。
穿着厚重的棉服,坐在黑海边,吹着海风,看着海面上的战舰,心突然飘得很远。很想知道海对面的人在做什么?是否像我一样正在望着海面发呆。那是我第一次穿着棉服看海,不一样的幸福感油然而生,总以为海都应该是像印尼的海那样,酷热,暴晒,海浪很大,声音很吵。但是俄罗斯的黑海却让人内心平静,黝黑的海平面上,没有波浪,它似一个温柔的女子,淡淡的听着你的心事。
喜欢海,喜欢天,喜欢蓝色,喜欢映衬着绿色芭蕉叶的蓝色,喜欢与黄色麦田和绿色水稻相接轨的蓝色。喜欢有树有山,有风,有你的蓝色。
当然,也喜欢沙漠,喜欢沙漠里的湖,喜欢沙漠里的绿荫,喜欢吐鲁番的坎儿井。那种沁人心脾的凉爽是我无法言传的。有多少人曾幻想自己能像武侠小说里一样决战于疆场,又有多少人敢迈开脚步追寻沙漠里的绿洲。
很幸运,我敢。
我看过荒郊隔壁,漫是碎石的夕阳,我懂那种略带绝望和孤寂的害怕;我也看过高速公路上与我们赛跑的落日,它顽皮的躲闪着,似与我们捉迷藏。我也感受过白云压城的魅不可挡,大块的云朵悬挂在你的额前,诱得你只想伸手。每每看到大块云朵时,我都在想是否有小精灵在云端跳舞,他们是否如同儿时中的你一样顽皮可爱。
干渴,寂寞,生命,平静。
这是我能想到有关沙漠的词汇。我站在温热的沙粒里,对比着它和海边沙滩的不同,沉思着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才能形成着黄沙漫天的奇景。我去看了楼兰公主,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美艳动人,但却总觉得她神秘不可测。她紧闭双眼,似沉睡中的姑娘,等待着她的王子。
除了新疆的沙漠,我也曾去过月牙泉。好似又不一样。月牙泉的沙带给我的是欢乐。我同其他游客一样,一步一个脚印的爬到山顶,然后快速滑下,听着鸣沙山特有的声音,心情愉悦且舒畅。我不觉热,不觉累,甚至不觉孤寂,我享受着孩童般的快乐,一遍一遍的玩着沙子。玩尽兴了,就光着脚,坐在沙堆上,看着远处的月牙泉,思忖着它的水是从何而来,它为何形成了如此这般美丽的形状……
看累了,玩累了,就去吃新疆的大盘鸡,烤羊肉,馕,凉皮,抓饭,手抓羊肉。当然兰州的拉面也很好吃,印尼的炒饭也不错,俄罗斯的冰激凌更是美味……
总之,美食太多了,多到令你难以想象。
当然,我也喜欢爬山。登高望远是开启下一段旅程的钥匙。铆足劲,跳跃着向山顶跑去,尚未到达山中腰,喘气就已变得不均匀。顿时想要放弃了,想坐在山中央等待他们归来。可是,比我矫健的母亲却痴痴的笑了。她说;“莫说自己是年轻人了。”路过的孩童听到后,挥舞着手中的旗子,好似炫耀般的从我眼前飞奔而过。我顿时来了力气,站起身,迈开了沉重的步子。
还有多远?还要多久?我的内心不断发出呐喊。为何还不见山顶。要不就放弃吧,反正自己已经努力过了。当放弃的念头再一次涌上心头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母亲的话,我回头看她,她在离我不远处,努力的向上攀爬。她抬头望了望我,我突然转过身,继续移动了起来,因为我真的很害怕她又重复刚才的那句话。
我的腿如同灌了铅般沉重,我真的想要放弃了,管他是否是年轻人,我真的是爬不动了。但就在这时,在我前面不远处的小男孩挥舞着手中红色的大旗,大喊:“我到山顶了。”我看着貌似不太远的他,又来了气力。我调整了自己的帽子,喝了口水,再一次向山顶冲锋。
我到了。
我爬上了山顶最高处的那块大石头,在上面留了影。我看着脚下的万丈深渊,想到了大学毕业那年,我和两个女生夜爬华山的情景。那日是夜里十点。明明是肆意盎然的秋,我却备上了羽绒服。爬山的途中倒也并不觉得冷,毕竟身体是在运动着的。但到了山顶,离那日出还有一个小时,我静坐在石阶上,顿时觉得冷了,短款羽绒仍抵不上那墨绿色的军大衣,冻得我只想睡觉。
不能睡,这是我对自己最后的要求。
夜爬华山是有趣的,因为黑,我看不见双脚两边的万丈深渊,周围都是漆黑一片,仅有铁索泛着亮光,我只顾着抓紧铁索,随着人流向前移动。人群拥挤,无法移动时,我就抬头看看头顶上的星空,享受那一刻直击心灵的美丽。
在印尼,我也爬过几次山。由于不想给中国人丢脸,我爬的很快,甩了印尼人一大截。最终,十个人里,只有我和一个男孩最终到了山顶。在山顶眺望远方的那一刻,我顿感自己没有给国人丢脸。
我喜欢爬山,爬山带给人累并快乐的清爽,它让我感到拼搏后的豪迈和到达顶峰后的开阔。无论途中会产生几次想要放弃的念头,只要看见别人能上去,我就有了到达顶峰的动力。
以前,我不喜下雨。总觉得缠绵的雨打扰了夏日的风。那清爽干燥的夏日让人炙热的感受到了活着的愉悦,但雨总是伴着对人生的思考,对生活的感伤,让人伤心的猝不及防。
但现在,我渐渐的爱上了雨。我爱上了站在凉棚下赏雨时的平静,也逐渐感受到了慈禧喜好听雨的心境。阴天,独自一人在家,播放最喜欢的音乐,靠在阳台的藤椅上,望着院子里的花,那些在雨里肆意伸展着枝叶的花。我看着他们娇艳的面庞,伸手接住了由房檐向下低落的雨滴,想着遥在故乡的人,突然很想与他一起分享这触手可得的快乐。
想必,他是忙碌的。他无心感受雨的温度,他只会在雨里快步行走,抓紧时间回到那已经堆满文件的办公桌前。他也不会像我一样,将自己融为自然中,幻化成一粒不起眼的尘埃。
那又何妨,就让我用画笔替他记录下这生命的美吧。虽已很久不做画,但却从未遗忘作画时喜乐的心境。看着白色画板上的线条日益丰满,看着眼前的美景跃然纸上,由内而外散发的满足感让人忘记了世间的纷纷扰扰。
我也爱散步。
带着那只已经八岁的狗,在鹅黄色的灯光下,听着音乐漫不经心的走着。看着小狗欢乐的摇着尾巴,你突然觉得自己好似是它的超人,是它的全世界。它走快了,就回过头来看看你,朝你吐着舌头,摇着尾巴,好似在说:“快来,前面特别美。”当你快靠近它时,它又一溜烟的朝前跑了,好似在说:“我先去给你探探路。”这是一条你经常会走,甚感平淡的路,但是对它而言,却好似是一生中最美的路。
散步应该也是它最爱的事。
就这样,我将我的日子过成了诗。
我去了远方,看了流浪。
也替你去倾听了大自然律动的心跳。
我是居于市井的俗人。
我聚会,逛街,看电影。
我唱歌,泡吧,喝咖啡。
但是,我也是一个告别油腻生活的闲人。
我随风而站,看日月变迁。
我随心而至,感受云淡风轻。
我随梦而往,听世间情话。
我随自然而生,终将归于自然中去。
那么,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