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丁瑜索赔

发布时间:2023-08-30 06:19:40

由于沙丁瑜在常去的那个网店里耗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仍然没能在网上找到想见的网友,却还要照常付费,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但是他不想就此对谁另有想法,因为象他这样单打独斗而缺少幕后支持的人,很难与占优势的对方在较量中有所收获,许多时候只有作出退让息事宁人,才会有可能换来和平。

经过深思熟虑以后,他决定将这件事告诉他的几位好朋友,让他们也能有心理准备。朋友们得知消息以后,都表示要帮助他讨回公道。

几天以后,有个朋友来到了沙丁瑜的居所,告诉他事情已经办成了。通过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以某种方式,终于拿到了那个网店在系统更新前沙丁瑜在网上的全部网页`沙丁瑜自己填写的入网申请注册表`网上好友的网页`以及经常联系的网友的个人记录,此外还有一篇上网者对沙丁瑜的分析评论。沙丁瑜得到了这些宝贵的原始材料,非常高兴,表示对朋友们的非常感谢之意,并立即做了备份。朋友提醒他,现阶段局势微妙,出行办事须要小心谨慎,防止出现意外。

于是,沙丁瑜在准备就绪后,立即搭车前往西部城区的民众事务协调本部投诉所办理个人投诉事宜。进门一看,屋子里至少有十几个人在排队等候,于是他就照例接着一起排队。直到前边的人办完后陆续离开,沙丁瑜才得到了与接待员说话的机会。

接待员双手接过沙丁瑜递交过来的投诉文件,又仔细查阅了电脑中的相关记录,然后很和气地告诉他,这里现在不能办理他的事情,请他另作安排。沙丁瑜感到气氛有些不对,便询问是什么原因。接待员向他解释说,两天前这里实施了总部关于提高办事效率的新规定。规定要求办事员在个人权益合同书有效期限期满三天前,当事人不予投诉的情况下,于当天下午工作日结束前五分钟立即结案,并视为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如果在合同书有效期限期满三天前,有当事人前来投诉的,投诉时限按照合同书标明的有效期限执行。由于今天是沙丁瑜与网店订立的合同书有效期限的倒数第三天,而昨天沙丁瑜没有前来投诉,所以他失去了依照合同书条款投诉的资格。

由于没有接到民众事务协调本部投诉所关于更改投诉规定的通知,沙丁瑜先后两次向民众事务协调本部提起申诉,要求有关方面承认错误,公开道歉,并作出相应赔偿。可是本部的主管官员事先受到了网店总店店长的特别关照,便以超过投诉时限,依例不予受理为由,拒绝了沙丁瑜的申诉要求。并且宣称,如果发现沙丁瑜再次申诉,将以妨碍公共事务,干扰总部工作秩序的罪名予以严厉制裁。

虽然受到了如此不公平的待遇,沙丁瑜依然没有丧失最后的信心。他要和更多的人联合起来,向权贵们作一次最后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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