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叫做蓝色勿忘我,很唯美,第一次看是很久很久以前在读者上看的,以后每看一次都会感动一次。
我把这篇文章介绍给大家 !真的很好!
作者:亮779885638
“身似行云流水,心如皓月清风。笑傲江湖载酒行,有情却若无情”;
“Please come back to me in Casablanca,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
每个人走过青春走过岁月
多少记忆多少往事
不要惊动这黄昏的美丽
就让这轻盈的感觉
如天籁,似流云,
悄然无声…………
蓝色勿忘我
不知吃错了什么药,鹅毛大雪天,我还是开车出发上路了,或许是因为孤独。在美国留学,最难熬的并不是补习英文,不是写不出电脑程序,也不是一天到晚为钱不够用而焦心。我的经验,最难熬的是放假,放寒假。平时上课,跑来跑去,看不完的书,作不完的功课,写不完的报告,累得半死。一晃一天就过去了,晚上倒头就睡,总睡不够。放暑假时间长,三个月,急赶到纽约芝加哥打黑工赚学费,也一天忙到晚,脑细胞都瘪了,不会再有什么感情或感觉。只有放寒假,忙了一学期,大考一完,突然放松,可以不看书,不开电脑,想整天睡觉又睡不著。出门去,到处都是几尺厚的积雪,城里店铺大多晚开早收,或者停业大吉。放寒假,正值圣诞节,外地学生都走光了。我们这个美国中西部大学城,一放假,学生一走,城就死了。本地居民张灯结彩,围炉而聚,合家团圆。只有我们穷留学生可怜。兜里没钱,不能出门去玩。寒假太短,又不便出外打工。孤身一人,更无亲情之乐。只有整天闲在小屋里发慌奔跑,一寸一寸地感受孤独和寂寞。我借了金庸两套书,一套《神雕侠侣》,一套《鹿鼎记》,没日没夜地看,砍杀时光。先还觉有趣,後来读多了,未免觉得许多重覆,没有了味道。到後来,《鹿鼎记》看不下去了,书里人物忽然性格都变了,一百八十度。本来武艺超人出众的女豪杰,一夜之间全成了无能鼠辈,没了色彩。於是,我一时寂寞难忍,便出门开上车冲进高速公路。去哪儿,不知道,只是杀时间,杀寂寞。
半下午,我就後悔了。天色已暗,大雪迷漫,前不见村,後不著店,公路标牌都难以辩认,根本不知道我现在在哪儿。我迷迷糊糊,不知如何是好,就算现在调头回转,当晚也回不到家了。刚来的一路,好象也没有看见有旅店,半夜三更封在这路上,可太危险了,冻也冻死了。所以我只好还是硬著头皮向前开,希望能碰上个小镇。
万幸,又慢慢磨了大概一个钟头,到底看见一个小镇。其实也不是小镇,不过是高速公路边的一小块商业区,有几个加油站,几个小餐馆,几个小旅店,还有一个大卡车停车场。这是给那些在公路上生活的人开设的荒野绿州。此刻是我的乐园。
我拐出公路,弯进街区,四处无车无人。我左右看了看,把车开到一家门口灯光最亮,房子最大的旅馆前。我晓得,这种地方,不够安全,可不敢图便宜去小旅店,回头让人绑了票就惨了。停车场全是空的,雪地上连一条车轮轨迹都没有,看来旅店里也没有客人。我停了车,拉起手闸,没熄马达,没关车灯,光坐著,注视著车窗玻璃上那个边缘摸糊的大光斑。正这时,停车场边迎面又开来一部车,正停在我的左前方,马上熄了车灯。於是,我也不再犹豫,关马达熄车灯,推门走出。
大雪飘舞之中,借著旅馆大门口的灯光,我好像看出对面车上下来的是一位女性,裹著大衣头巾,顶著风雪,摇摇摆摆,往旅馆大门走。我赶紧快跑几步,抢在她前面上了门口台阶,为她拉开玻璃门。一团高温空气扑面而来,差点把我打倒。
她裹在大衣里,从我面前移进门去,轻声用英文说了一句:”谢谢。”
我随她进了门厅,看著她站在大厅当中,解开头巾,把头发一甩,才知道,她是一个东方姑娘。她站著,左右环顾。这旅店为了公路旅客方便,门厅左手开设一个小小的自助餐厅,不过五几张桌子。楼上才是住客人的旅馆。我看见那姑娘准备朝餐厅走,便一个箭步过去,挡在她面前,用英文客气地问她:”请问,您在意跟我共用一张桌子吗?”
她的脸依然大半埋在大衣衣领里,两个眼睛迷迷蒙蒙地看了我一会,没说话,点点头,便跟著我走到小餐厅墙角一张桌子边。我在桌边拉开一把椅子,站在椅後,看著她脱掉大衣,略略一折,平展地搭在这把椅子的椅背上,然後两手把头发朝後隆了几隆,又用力把头左右摇了两摇,那刚才裹紧的长头发突然飘散起来,好像一片雾。她站著,身体瘦高,牛仔裤把腿拉长,上身一件天蓝色的粗线毛衣,很紧,仅管冬天衣厚,也还是可以看出她胸部饱满突起,曲线鲜明。这之後,她扭身朝面前她刚才搭了大衣的椅子上坐下去。我伸手把她的大衣抽出来,随手搭到在桌边另一把椅子的椅背上。姑娘先像吓了一跳,随後又感激地转回头朝我笑笑。我把椅子朝桌子跟前推了一推,她坐下去。
我走到桌子对面,脱下大衣,丢在搭她大衣的椅上,然後坐下。我这才看清她的脸。也许是我这年龄,看所有的少女都美。也许是我们大学里太少东方姑娘,每看见一个都觉得美。也许是这大雪冬日荒野之中,偶遇同族乡临熟面,倍觉亲爱。也许她确实很美。总之,在我看,她长得漂亮动人。长发披肩,留海篷松,眉毛弯弯的,长过眼睛,人说眉过眼端金碗,她或许是个贵人。看不清她的眼睛,她的睫毛很密很长,盖住眼睛,颤颤动动的,把她的目光从睫毛中透出来,像洒出一片梦。她的鼻子不高,很小巧,这让我最安心。她的嘴不大,嘴唇厚,微微开启,像在吐露著爱语。
“中国人吗?”我问,用中国话。
她猛然挺直身子,大睁开眼,紧盯著我。她的睫毛在颤,梦在飞扬。她的唇在抖,爱在飘荡。好一会,她才像舒缓过来,面颊上泛出粉红色,不好意思地低下眼,低下头,轻声用中文说:”你,你怎么看出来?”
“你没有把大衣往地板上一丢。”我随口答说。
她又抬眼看我一下,好像没明白。
“美国人喜欢把衣服往地板上一丢了事。”我笑了,解释一下,又补充,”你是东方人,可没有日本人的勾鼻子,没有韩国人的平面颊,又没有香港人横排宽大的两个鼻孔,剩下的当然就是中国人了。”
她听了好像要笑,嘴角动了一动,但终於没有笑出来,也没有说话。
“而且这么漂亮的毛衣,手织的,只能从中国带出来。”我又提出一项证明。
她没说话,低头看著,用手拉拉她的毛衣,那胸部更挺出来。糟了,我多话。这毛衣一定是她妈妈亲手织的,我一说,勾起了她的乡思,她的脸上暗淡下来。
我赶紧问:”大雪天的,到哪儿去?”
她抬头看了一眼,没回答。
“对不起,可以问吗?”我说。
“从东往西。”她到底答说。
“是吗?没有走错路吧。这条公路是南北向。”
“呵,没什么,那么就算从南往北好了。你呢?”她问。
“呵,从北往南 你要喝点什么吗?我去端。”
“嗯,一杯苏打,什么都行,不要减肥的。哦,一杯冰激凌吧,有点饿了。”
我拿著一个托盘,把几样东西拿回桌子。我坐的这边桌面上放著一美元的一张钞票。我看她一眼,把托盘放到桌上,伸手把那张钞票拿起放进後裤袋里。她把她要的苏打和冰激凌拿走,又取过一根吸管和一把小勺。
”你喝白兰地吗?”她喝了一口苏打,问我。
”只是因为天太冷。平时从来不喝。”我把腿翘到旁边一把椅子上,往後靠靠身体,舒服了,喝一口酒。这不是跟神话里说的一样吗?大雪天出门,突然从天而降,坐在这里,暖暖和和地,喝著白兰地,陪著个梦一般的美女。
”来了几年了?”我问。
”四年半。你呢?”她问。
”比你多一年。学什么?”
”药剂学。”
”研究院?”
”对。博士。你呢?”
”一样。”
”什么一样?”
”博士。”
餐厅里一个人都没有,连服务员都一直没有露过面,只有我们一对中国留学生坐著在窗口桌边。乳白色纱窗帘把外部空间的寒冷和飞雪都隔出了感觉的世界。餐厅笼罩在暗暗的橘红色灯光里。带点嘶哑的乡村歌手甜蜜的歌声忽而飘摇,忽而跳荡。一把吉他委委婉婉地弹响,时不时把那滑音强掉得让人心颤。
”真奇怪。”她忽然伸手碰碰桌上花瓶里的一束蓝色小花,说,”这个季节还会有这样的花。”
”有温暖的地方就有花朵开放。”我说。
她转过脸,看了看我,又回过头,望著小花,问:”知道是什么花吗?”
”勿忘我。”
”什么?”她转脸直盯著我问。
”花名,你不是问吗?”
”呵。”她应道。
”北京来的吗?”我问。
”是。你呢?”
”西安。古城。你看我像不像一座兵马俑。”
她第一次略略露出一点笑意,很灿烂很妩媚,但是转瞬就消失了。她两臂支在桌边,双手握住顶住下巴,凝望那蓝色的花,好半天。
”能请你跳个舞吗?”我突然问。
她浑身好像微微一震,转过脸来,望著我,过了片刻,说:”我没心思乱蹦乱跳。”
”当然,这又不是摇滚乐。”我说。
在餐厅桌间的空地上,我们两人慢慢地摇动起来,方圆不过三五步。她微微扬著一点头,紧闭著眼睛。握在我手里的手,搭在我肩上的手,被我搂著的腰,都在不停地颤动。我用了一点力,把她往我身边拉近,她睁开眼,望望我,在那一片睫毛後面,一双迷蒙的眼中,荡漾著一种深重的孤独与寂寞,述说出许多伤心的故事。
我又用了一点力拉她。她望著我。我望著她。最後,她往前趴过来,两手搂住我的脖子,把脸搭在我的肩头。我搂著她柔软的腰,轻轻摇。我能感觉到她的鼻息吹著我领边的头发。我也似乎能听见她喉头一两次像是哽咽的声响。
”我实在太累了。”她轻轻地说。
我没说话,默默地抚摸她的後背。
”我在一个很小很小的私立大学,那大学在一大片田野当中,周围什么都没有。整座小城只有我一个中国人。四年多了,我 就想 说说 中国话 ”
我把她搂紧一点,能感觉到她睫毛的颤动。忽然,一粒水珠落进我的衣领,凉凉的。她流泪了。
”我懂。”我说,”我也有过同样的孤独与寂寞。而且,或许要永远伴随著它。”
又一粒泪珠落进我的衣领。
我停顿了一会,又说:”这不是一个欢乐的世界。可是,我们得背著它,往前熬。也许不知道是为什么,可是得继续生活下去。”
我停住话,我痛恨这种说教式的谈论,没有意义。我自己都不爱听,还说给谁去听呢,献殷勤都不会。我咬紧嘴巴,决定不再开口,只是搂著她,继续我们缓慢的舞步。许久,我听见她微弱极了的声音:”谢谢。”
”休息一下吗?”我说。
”嗯。”
我们重新坐下。我望著她。她望著花。
”我能摘一朵这蓝色的花带走吗?”
”当然。”
”我喜欢蓝色。”
”它代表永恒。”
”真的吗?”
她又把手握起,支住下巴,从浓密的睫毛里透出眼光,直直地看著我说:”再说点什么。我喜欢听你的声音,你的话。”
”那么我们来背小时候学的课文吧。”我被她如梦的眼神搅得心慌意乱,把脸仰到天花板,故作夸张地说,”高尔基的海燕:苍茫的大海上,风儿聚集著阴云。在阴云和大海之间,得意洋洋地掠过了海燕,好像深黑色的闪电 ”
”我们背的不是这样。”她说,”在白茫茫的大海上 ”
我打断她说:”我背的是瞿秋白早年的翻译,我更喜欢,更像诗。後来批判他,又重翻了。我们来背岳阳楼记,那不会有两个版本。”
从三年级背会了这篇古文,我最爱用这来显能,而且每次都一定大获成功。现在面对这样漂亮的姑娘,当然也得露露这一手,我马上出口,抑扬顿搓,吟诵起来,”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曜,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
她的睫毛垂下,盖著两眼,眼角渗出晶莹的泪珠。她说:”这太悲哀了,就像在说我。”
我得意得很,又一次成功了。我脸色一变,欢声笑语,继续吟诵:”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倾,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及,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皆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则矣。怎么样,高兴起来了吗?你明天就会是这样的了。”
她扬起眉毛,张大眼睛,有些惊喜地望著我。
一阵摇滚音乐打碎了她如醉如痴的目光。餐馆里电脑编码的音乐毫无理由地自动换成了疯狂的喧闹,搅散了我们梦幻般的宁静。我们两个人都吓了一跳。
”走,我有真正的音乐。”我灵机一动,跳起来,对她说。
我们两人急急忙忙穿上大衣,匆匆逃离那一大片杂乱无章的喊叫,跑出门,钻进我的汽车里。刚从热烘烘的餐厅里出来,并不觉得冷。我发动马达,开了暖气,车里很快就暖起来。我们便把大衣都脱掉丢在後座上。她看了我一眼,拉拉身上的蓝色毛衣,又隆隆头发。我在唱机里放好镭射光盘,按动电钮。
音乐从後窗边的立体声喇叭似水飘出,她立刻叫一声:”萨拉萨蒂。”
”对,流浪人之歌。”我一边说,一边动手把两个人的座位靠背都往後放平。
於是,我们两个并排躺在座位上,四只眼睛望著车顶,静静地听那小提琴声。
窗外是没有星光的夜晚,车场里空空荡荡。雪花在空中旋转飘落。四周没有人的喧嚣和拥挤,普天之下,只有我们两个存在。小调音乐,甜蜜的忧伤,轻轻拂过我们的心尖。这是我最喜爱的音乐之一,常常听。我能背下其中的每一段歌唱,每一个转折,每一个停顿。但是今天,此刻,格外地浪漫。她躺在我身边,那么近,我能感觉到她身体微微的颤动。我能闻到她周身散发的肉体芳香。我能听到她唇边轻轻吐出的少女呼吸。我不望她,但我能想像她睫毛下如梦如雾的眼睛。孤独寂寞也好,去国怀乡也好,雪夜荒原也好,困顿疲劳也好,无论如何,生活毕竟温暖,会有甜蜜的瞬间出现,让世界显露光明,变得美丽。我承认,我有过软弱的时刻,我曾经觉得受不了了,用棉被蒙著头流过好长时间的泪,想过死。现在,我庆幸,我熬过来了,所以,我能够遇见她,有机会享受这段迷醉时光。我感谢上苍,这时刻是对意志的奖赏。我明白,我要坚强。坚强的人,才有希望获得美好。
”我想起,”她轻轻地说,”北京的家,窄小的胡同,灰色的砖墙,院门口的石狮子,缠著纸条的铁皮烟筒,炉子上丝丝响的沙锅。我想起,大学同学,中学同学,还有小学同学,叫得上名字的,叫不上名字的。当时并不是朋友,也许根本没说过十句话,现在想起来,就像思念亲人一样,心里迷迷蒙蒙的。我常常问自己,干吗要来美国?”
我打断她的话,说:”不是说背诗吗?普希金吧: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流泪,不要悲伤 ”
暗夜弥漫著四野,风雪遮盖住世界。我们闭著眼,躺著,伴著一代又一代漂泊者辛酸的歌,伴著我们自己的苦难,我们自己的心声。
琴声终了,她问:”有中国音乐吗?”
”当然。不过不是光盘。”我坐起身换磁带。
”呀,粱祝。”音乐一起,她就猛地欠起身,小声惊叫。
我躺下来,说:”好几年没听过了?”
”除了在梦里 ”她的声音打颤了。
我举起手搂住她的肩膀。她轻轻垂下头来,放在我的胸口上。
同窗三载,长亭惜别,楼台相会。雷电,鲜花。佛香阁台阶上蹦跳的脚步。滇池水面五色衣裙婀娜摇曳的倒影。孤坟,溪水。古长城楼不见硝烟的烽火台。昆仑莽原大自然雄壮的轰鸣。铜锣,乌发。华山峰顶迷雾中夕阳的光芒。巫峡峭壁上纤夫沉重的呼号。铁门,蝴蝶。西子湖畔的浣纱女。丝绸路上的骆驼队。缕缕柔肠泣诉,遥遥万里情丝。
”能跟你一块走吗?”她突然轻轻说。我能感到自己胸膛上的震动。
”什么?”我问。
”明天。”
”别发傻了。”
”我愿意跟你在一块。”
”相遇了,又分离。这是生活。”
”以後还会再见吗?”
”那并不重要。”
”会记著我吗?”
”有的人你跟他相处过一辈子,可老也记不住。有的人你只跟他见过一面,却永远也忘不了。”
车外的雪慢慢地停了。喇叭里两只蝴蝶比翼相绕消失在远处迷茫之中,一缕缠绵若断若续,似哭似泣,袅袅不绝,返复回旋。我没有坐起来换磁带。她也没有从我胸口抬起她的头。我们在寂静中继续相拥躺著。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阮迪。”
”很好听的名字。”
”妈妈起的。你呢?”
”你想知道吗?”
”想。”
”谢容。”
第二天早上,天很高很蓝,太阳很红很亮,世界很广阔很新鲜。我在我房间里洗了澡,又把脏衣服穿好。我本没有准备出门住店,什么都没有,连牙刷也是跟旅馆要的。出门坐进汽车,斜对面,她的车迎面对著我开过来,一辆淡蓝色的雪佛莱。她比我起得早,或许她昨夜就没睡。我打开车窗的时候,她迎面停在我旁边,两个车窗相临,两张脸相对。
”这个送给你了。”我把粱祝磁带递出车窗。
她接到手里,那进车去,没说话,过了片刻,又从她的车窗伸过手来,递给我一个信封。我接了,握在手里,看著她。
”吻我一下,行吗?”她说,望著我。
我从车窗探出身子,伸到她的窗口。她转脸迎著我。我把嘴唇紧贴到她柔软香甜的少女唇上。她的眼紧闭著,密密的睫毛上挂满泪珠。
我坐回车里。她开走了。我们谁也没说话。
我打开信封,一张小小的白纸折著,里面包著一片淡蓝色的勿忘我花瓣:
你念著这信时,我开始重新走上活的路了。我这次出来,没有目标,没有终点,可能是想永久解脱一切的孤独和寂寞。我觉得我再也挣扎不下去了。你第一次对我说出中国话的那一瞬间,我的心脏完全停止了跳动,真的。当我倚著你胸膛,我是感觉靠在我们家乡的土地上。我爱你。你的身体,你的神情,你的话语,你的声音。谢谢你,对於我,你就是中国。我会等著那再见到你的一天。
我轻轻抚摸著那一片小小的花瓣,扭过头。
远远的,白雪复盖的原野上,还依稀可见一粒淡淡的蓝色,小小的,飘忽著 。
沈宁,男,美籍华人作家。南京生,上海长,北京读书。陕北插队,後调延安剧团工作。七七年考入西北大学中文系,八二年初毕业,分配陕西省电视台制作电视剧。八三年夏自费赴美留学,八六年获硕士学位。西迁旧金山任教,後在多家美国公司任职,曾在美国之音做新闻主播,亦於美国联邦空军军官学院任文职教官。
这篇文章是 沈宁写的,也许就是所谓的缘分吧,同是中国人在异国相遇,很唯美的暧昧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