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就是这淡淡的感觉

归来后,跟先生闲聊,我说上天是眷顾我的,酷暑天去游玩,居然赶上了阴雨天,雨不大,台风未来,他说能出门玩你就是开心的,即便是白花花的太阳,你也认为好。对此,表示赞同,先给他点个赞。 ——题记

旅馆在一条深巷里,顺着河流走,走啊走,就走到了这处幽居。我对琳芳说这是我喜欢的,琳芳说我定的你能不喜欢,嘟嘟说我也喜欢。景观阳台,休闲桌椅,高大的云杉,微风吹来,绿叶飘入茶碗中,就那瞬间,醉了。
雨滴清洗着屋顶的瓦当,停止出行的脚步,闲窝在旅馆里,我说琳芳你没带笔记本是一件有欠缺的事情,此刻我想码字。她停止刷屏,跟我说,你说的是电脑吗?其实你更适合你身边的牛皮纸笔记本。就这一句话,我就哑然了,因为她说过古代没有电脑,而她坚持认为我是从古代来的。她说她是极聪明的,一下子选了十几部网络小说同时看,这样就不会因为每天更新一个章节而焦灼,我对她伸出大拇指,说真的比我聪明。这个本子是瑟丫头送给我的,出门的时候带着它,记录行走的点点滴滴,江南是瑟丫头的梦,水乡是我的温床,我想写满旅行的每一个字符,让瑟丫头看到我笨拙的笔下的水墨江南。
我用水笔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她又挑剔说我该用毛笔,真是一个挑剔的追求完美的姑娘,可是她还说我太追求完美,只因在一间复古的茶室里她给我拍了一张背景有空调的照片,我看到那空调就跟她絮叨,她说p图吧,我不乐意。她说你要学会接受不完美,维纳斯你认为不美吗?这句话挺有内涵,不像一个小女孩说出来的,挺有味道,淡淡的江南水乡的味道就这样氤氲在这牛奶红茶飘香的清晨。。。

喜欢这家旅社,因为幽静,因为闲散,因为吃喝住齐全。旅店的老板很清淡,一个长相平淡的女子,但与其对话的时候,她的不紧不慢让人安心,向她咨询附近的景点,她缓缓道来,归来出去跟她打招呼,她也是淡淡的微笑,就连我煮茶的时候,因牛奶溢出而导致跳闸,去跟她说我们房间里没有电的时候,她也是温和的笑着说你先上去,我马上过来。我在想,她起码要问原因吧,她没有问,我也就不用那么窘迫了,虽然这样的错事在家里常做,那是有原谅你的人在,在这陌生的地方,不会有人原谅你。这样的女子,虽淡,却美!是我喜欢的女子。何为美,让人舒服就是美!
客来客往,她已经习以为常了吧,所以没有过于浓烈的感情,也许是江南的烟雨滋养了她淡雅的心性,过于深情,受伤的总是自己,人世间,情有万般,轻拿轻放,不伤人,不虐己,才是最美满的。

琳芳与嘟嘟,是名符其实的俩吃货,在“饭局”吃饭的时候,明明有一罐乌鸡汤,琳芳说我的荤菜呢!当时我夹着一块鸡肉问她,这是青菜捏成的鸡腿吗?嘟嘟在吃的方面总是附和姐姐的,我在翻白眼的过程中,也有一些落寞的情愫,我想这就是代沟吧!七零后是啃着萝卜长大的一代,八零后的独生子女占尽了天时地利,而零零后是被我这个七零后惯坏的一代。

第二晚,他俩开始了全荤宴,在极为优雅气息的“1987”展开了牛排披萨大战,一顿饭,我只吃了一块披萨,两根薯条,一个苹果丁。面对这满桌琳琅,我无处下手,刀叉叮当,是他俩的乐趣。
风景优美,蚊虫亦来凑热闹,我提议回住处,她俩不忘带走没吃完的鸡翅与沙拉,回到住处依旧做两只开心的小老鼠。。。

琳芳对嘟嘟说,面对饮食,你妈妈有选择障碍,永远只会在米饭上落眼,我想我是念旧的人,习惯了一种风味,轻易更改不了。。。。

外出行走,对我来说是惬意的事情,归来后,整理思绪,书写游记也延伸了这份惬意,拓展了旅游的乐趣,这一点,网友小潘一定是赞同的,一直喜欢看他的游记,图文并茂,活泼生动。而我也愿意书写旅途一二,留存下来,

未来回首,都是温暖的记忆。一个个瞬间拼凑起来,便是漫长的一生,人生画卷,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展开的时候,能看到我们双脚度量的宽度与厚度。我愿意亦步亦趋,在人生的这张画布上,轻描淡写,留字点墨,生命的基色便精彩了起来。

整理照片的时候,嘟嘟爸说他最喜欢这张照片,安安静静。他说让她出现在你的游记里吧,因为我喜欢,难得听到他如此给面子,很不安静地跳起来跟他说没问题,就让这张照片留存在我的水乡印迹之绍兴篇中吧。

而琳芳一定是不赞同的,她认为这张照片彰显不了她的摄影水准,太过死板,她的宗旨就是拍照的时候一定要多动,捕捉那最不经意也是最自然的瞬间,而这张照片是此次游玩的人物第一张,她还没有进入状态。这个与我一样不知道谦虚为何物的女孩子,对于我给她拍的所有照片都是不满意的,着实挑剔,追求完美,让我有极大的挫败感。。。

这样的安静于我是最大的享受,只有一杯清茶,一树蝉鸣相伴,可以天马行空,任思绪飞翔,也可以什么都不想,与时光一起静止。等回过神来,已是黄昏,夕阳赶走了雨滴,淡淡的云霞,落在磨旧的窗台上,一地绯红,一心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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