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房间的楼上有个简陋的杂物间。有个打工的叔叔没地方住,就把杂物间腾出来给那个叔叔住。那个叔叔会谈吉他。他自己就带着一把。吃完晚饭,爸妈在外面乘凉的时候我就跑楼上找那个叔叔。
我看见桌子上放着一张谱子。我拿起纸问叔叔,这是什么?叔叔笑着说这是一首歌。叫《流浪歌》。我让叔叔唱给我听。
叔叔便一边谈着吉他,一边唱。
流浪的孩子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流浪的孩子走遍天涯,没有一个家。那时候我不懂,其实在叔叔眼睛里的泪是想家的泪。我笑着坐在叔叔对面,看着叔叔的吉他。觉得好好玩。
直到妈妈在楼下喊我回去睡觉,我才下楼。我还和叔叔说好第二天还要来听,他笑着送我到门口,拍拍我的头说好。只是我现在已经忘记了那叔叔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也完全忘记了。
我记得叔叔有黝黑的皮肤。那时候夏天,叔叔们总是会光着膀子,那叔叔那天蹲着修车的时候,突然一只小鸟停在他背上,他一下子把它抓住,然后叫我。
我开心的过去。爸爸把关鸽子的笼子拿来,把小鸟放在里面。叔叔把笼子挂在自己房间,然后我总是会上去看小鸟。然后听叔叔弹吉他反复唱着《流浪歌》。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了解那叔叔的心情。他是想家的,他很想家,只是我不知道他发生过什么。
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叔叔就离开了。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辞职离开了。
然后我便再也没有听到那首歌。《流浪歌》其实唱出的是他心里的苦涩。那时候不知道他为何反复唱着那首歌,而且是在夜深时分。
这也是爸妈后来给我买了小提琴和二胡的原因,他们以为我那么喜欢听吉他就给我买了那两样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