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和女人准备结婚,
男人有15万,
女人有10万,
男人在婚前用15万付了首付,
女的用10万装修房子并购买家电。
婚后,男的每月工资3000元还贷,
剩余1000元。女的每月工资3000元,
男女一起养家。
3年以后,
女的怀孕了,
孩子出来了,
男的升职了,
工资7000元。
这时小孩要人照顾,
请保姆每月要2000元,
男的女的商量后决定女的辞职,
专心照顾宝宝,
女的做起了全职太太。
10年以后,
男的事业有成,
意气风发,
女的每天围着小孩、老公、家庭转,黄脸婆一个,
这时,
男的觉得老婆带不出去,
外面的诱惑太大,
终于有了小三。
老婆知道后,吵过、闹过,最后伤心了,
男人女人准备离婚。
根据婚姻法新的解释,
房子是男的婚前买的,
女人没份,
女的不服说,
我们一起还贷的,
律师问,你有共同还贷的证据吗?
女的说:没有
,每月都是直接在男的工资卡里扣的,
女的说:小孩是我生的,我一手带大的,小孩归我。
律师说:小孩跟谁是以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依据,
你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房子,
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会判给男的。
这时,女的没房,没工作,没钱,没孩子。
女人绝望了,
她的世界崩塌了而男的开始了他的新生活了。
此文是小曦写给一位陌生的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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