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管管贪官还农民的血汗钱

诚挚的恳求各位朋友来帮这些农民讨回血汗钱,如果您是高官!请您为他们主持公道。如果您是猫友望您能为这些农民顶贴,转帖。让这些农民讨回公道!我在这里谢谢大家。

吉林省敦化市黑市乡新立村,村集体退耕还林5公顷,配套林20公顷林地,共计25公顷。于2002年任村支部书记滕玉斌,村会计卢宝田,没开任何会议,没经民主议定,二人私自鉴定一份承包协议书。林全归 滕 所有。至2010年次二人违法乱纪行为。被处罚,免去职务,开出党籍退回赃款10多万元。此份价值200多万元的林地,分文不交承包费的承包合同才暴露于大众(其中5公顷退耕还林涉及套取国家直补款8年,其20公顷林地为村民自留山,由村民植树管理。)

村民得知后,即找村领导(现任)向领导解决此事。都无济于事。无奈只好起诉于法院!公诉理由;任职期以职务之便没经民主议定,自己与自己签订的合同无效,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返还村民财产《林地于2012年村委会出售,所得归 滕 所有》

这一简单的公诉受到重重阻力,事实如下;

一,2012年3月30日开始立案。立案厅负责人以林地承包件属特殊案件,必须有主要领导同意方能立案。以主要领导负责人不在家为由推之,直到4月18日才正式立案(村民为力案跑到法院5次在此期间)

二。立案后为了保全35万现金,村民筹集了房产证到法院保全。一切手续完毕,当日9点左右,此款已被 被告支走,无奈村民只能退回保全手续。村民认为这一切是有计划,有预谋的《推迟了村民的立案时间,来保证被告领取此款的规定日期为15日,村民保全那天正好是扣押35万的第15天》

三,此案审理中,开庭3次《长达一年》被告所提供的证据,一些对确认合同效力无关的证据或是无真实凭据的证言,全都采信为此案的法律依据。原告所提供的3个村(一个村3个自然屯)村领导及30多个村民《3个自然屯100多口人,30个村民以户为单位》还有村委两任班子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及其他证据,都可以充分证明该合同没有召开村名会议,没有通过民主议定的程序是非法的,不生效的。可审理中不采信,最终判决合同生效。

现在原告可以提供更多的书面材料 ,3分之2的村民做正 。可终究有理无处说,难道农民想维权就这么难么,难道有钱就可以把黑的便成白的么。属于这100多个农民的血汗钱就没人给做主么。

谢谢朋友们看完此贴,让这个帖子受到关注就是您为这些农民最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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