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名利”,是“人生观”的核心内容。对追求“名利的评判”,又是“人生价值观”必须回答的问题。换句话,就是人应该不应该追求“名利”?追求“名利”有什么意义?
这是好多人难以回答和难以践行的问题。
应该不应该追求“名利”?社会有四种认识:一是认为可以适度追求名利,但不能过于极端。二是认为追求名利天经地义,可以不择手段。“人不为已,天诛地灭”,“鸟为食亡,人为财死”;“我宁可负天下人,不可让天下人负我”。三是认为追求名利十恶不赦,可杀可诛!对追求名利持否定态度。四是认为追求名利不光彩。态度暧昧,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
四种认识都是对人生观的价值评判。我赞同第一种认识。这种认识既肯定追求“名利”的合理性,又反对极端追求名利和漠视追求名利。其现实意义在于倡导追求名利要“适度”。这样既符合人性规律,又合乎社会发展规律。我称之谓为“名利价值适度平衡法则”。
之所以“适度”追求名利符合人性规律,是因为“名利”是人性的生存需要和社会需要。世界心理学家把人的需要分两大类,即自然需要(生存需要)和社会需要(精神需要)。自然需要主要是指有机体为了维持生命和种族延续所必需的需要,它是人与生俱来的,是人的低级需要。其中包括为了生存必需的食物、水分和空气;必要的休息、睡眠和排泄;种族延续所必需的性激素分泌;为了避免某些有害的事物和不愉快的刺激所必要的回避和排除等,这就是人追求的物质需求。否则人就不能生存。社会需要主要是指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各种经验积累所获得的一种特有的需要,既包括物质需要又包括精神需要。物质需要,主要指社会化的物质产品,如衣着、家具、住宅和生活用品等;精神需要,主要指一定的自我实现的成就、社会荣誉、安全、尊重,以及必要的文化艺术、科学知识、道德观念、zz信仰、社会生产和社会交际活动等。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把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自尊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人如果没有追求“名利”的欲望,犹如行尸走肉。人在世,要生存和发展,必须有物质做基础;人在世,要有名望,必须被社会认可。否则,将是被社会唾弃的人渣,将是很悲哀的人生。人活在世上都愿留个好名声。小则能获得亲人、朋友、同事的认可和尊重,得到精神的愉悦;大则受国家器重,人民拥护,光宗耀祖,流芳百世。但仅有好名声不能当饭吃,如果好名声后面没有物质财富做支撑,自己和家人衣不遮体,食不饱肚,行无车舟,住无定所,岂能兼济天下?这只叫华而不实,浪得虚名。社会倡导“淡泊名利”,但不是让放弃追求名利,碌碌无为,而是让人们适度地恰到好处地追求名利。现实中,“淡泊名利”的人不多。即使是少数,也没有舍弃名利,只是表现得淡定从容而已。或者这些人早已经获得了应有的名利,对名誉光环和物质奢侈早已熟视无睹,不屑一顾罢了。有的人一提起“名利”常遮遮掩掩,像见不得人似的。这是在掩盖自己的需要本能,扼杀自己的奋斗动能,是一种故作虚伪表现。所以,人们追求“名利”是人性所需,没有必要“犹抱琵琶半遮面”,更不能妄加诋毁追求“名利”的行为。应该理直气壮地答,人活着就是为了追求“名利”。《红楼梦》中跛(bo)?足道人在《好了歌》唱道:“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但是提倡追求名利,并不是走向极端化。由于人性需要的欲望无止境,追求“名利”常常会走向极端化。多表现为:(1)拜金利己主义价值观猖獗,甘当金钱奴隶,一切向“钱”看,处处为“钱”转,忽略道德和法律。(2)极度享乐主义。认为人生几何,转眼百年,何不对酒当歌,声色今宵?这种人从生理本能出发,把追求感官快乐,满足物质生活享受作为人生唯一目的。据调查统计60%的人有享乐主义倾向。(3)追求“名利”?的动机和方法不结合实际。有的人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却沽名钓誉,粉饰自己;有的为虎作伥,拉大旗作虎皮,包着自己吓别人;有的人名利熏心,贪得无厌,坑蒙拐骗,欺世盗名,强取豪夺,不择手段……诸多极端行为,不是追求“名利”不应该,而是人生名利价值观出了问题,既不知道追求什么样的名利及其意义,也不知道怎么追求名利。
之所以“适度”追求名利合乎社会发展规律,是因为适度追求名利“兼顾平衡”了社会及其他人利益,把名利分享给他人,满足了他人的名利需要,使人与人之间关系融洽,能保证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人活在世上,都处在自然和社会环境中,不可能置身事外获得和享受名利,而是向所处的环境中索取。张三在此环境中争,李四也在此环境抢。假如人都按自己的欲望无限度膨胀,势必造成弱肉强食的血腥屠杀,人类文明会倒退到野蛮的原始状态。为了遏制人的私欲膨胀,人类社会逐步形成社会等级制度和社会名利分配制度,来平衡制约利益关系。每个人不管能力大小,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想追求的名利与国家、社会和他人无关,可以强取豪夺,自己获得的财富与国家、社会和他人无关,自己可以任意挥霍,甚至端自己的碗,砸国家、社会和他人的锅。所以,一个人、一个单位、一个国家都不要挑战“名利适度平衡法则”,否则会受规律惩罚。
现实中怎么践行“名利价值适度平衡法则”呢?我认为——
一要正确处理个人“名利”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企业利益的关系。(1)个人的“名利”要与国家民族利益、社会利益、企业利益的发展方向、目标一致,并把“名利”作为发展动能,推动国家强盛、民族复兴、社会和谐、企业发展。(2)要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世界观和科学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为指导,兼顾平衡国家、集体及他人的利益。兼顾平衡,就是彼此利益相互协调,相对公平均衡,不能顾此失彼,或者玉石俱焚,两败俱伤。国家强盛了,民族复兴了,个人也能够分享到“强盛、复兴”的红利,实现了个人追求“名利”的愿望,不能个人“名利”受到伤害,追求“名利”希望落空。(3)个人的“名利”适度倾斜国家民族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个人的名利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休戚与共,唇齿相连。都知道“大河无水小河干”的道理,个人就是“小河” ,国家、集体就是“大河”,大河奔腾汹涌,小河一定激荡,反之大河奔腾汹涌,靠万条小河激荡汇入。没有天,哪有地?没有国,哪有家?国泰民才安,国强民才富。国家像一艘破浪远航的航母,单位就像一个格舱,所处的个人就是舱格某一岗位的水手,如果航母漏水,我们就应该奋不顾身补洞,否则大家都会葬身海底,梦碎深渊。我们要有家国情怀,集体主义观念,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远大志向。但适度倾斜是服从大局,不是无限度倾尽所有,而是适可而止。提倡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把时间、精力、能力、财力、人力等都要向国家、集体倾斜付出,但不能强制流尽最后一滴血。个人“名利”适度倾斜付出,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个人“应该”倾斜付出。无论从个人职责、良知,还是从政策法规、社会公德方面,都应该服从国家、集体利益,牺牲自己的利益。二是有“能力”付出。自己不付出,没有谁能代替。如2020年春节期间,湖北武汉突发新冠肺炎,国家立即组织各省专家医疗队驰援武汉。有的医生要结婚,有的已经回家过春节,他们也有理由推辞不去,但职责使命,舍我其谁?接到命令后,别无选择,他们只有放弃婚期,或离开家人,义无反顾地归队参加抗疫决战。这就是舍弃个人利益,适度倾斜服务于抗疫大局。
二要建立健全政策法规,规范相对平衡和适度倾斜机制。人民群众追求“名利”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天经地义的。如衣食住行,文化娱乐、劳动保障、社会安全和尊重。但是由于人追求“名利”的欲望无止境。防止私欲膨胀,仅靠自律、自警、自省,或者社会道德谴责、批评教育还不行,还需要国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规范、强制、制约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家庭利益适度平衡。既保证人性需要合情、合理、合法,又要让该倾斜付出而不付出的人明白为什么要付出,不付出会得到什么后果,使其不能、不敢、不想。在企业内,高管领导一方面提倡个人的“名利”与国家民族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的方向、目标一致,相向而行,另一方面依法依规给员工搭建一个追求“名利”的竞争平台,形成宽松有序的干事创业氛围。
总之,人追求名利,一方面为了生存求得物质满足,一方面还要活得有尊严。即除有好车、洋房、美女外,还要有安全保障,有自我实现的成就,有社会名望,有社会地位,受人尊重等,这就是心理学家所说的人性生理需要和社会需要。要实现人性“名利”需要,就要遵循“名利价值适度平衡法则”。追求“名利”既要符合人性生存和发展需要规律,又要适应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依据国家法规政策、道德规范和单位制度,凭个人的思想品德和能力。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有道,自有赞誉。这就是我对“名利价值观”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