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文见到樱桃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樱桃一头利落的短发,露肩T恤,破洞牛仔裤,运动鞋,身高一米六,仿佛自带光环,爽朗的笑声配上浅浅的酒窝,就这么毫无征兆的闯进了阿文的世界。
后来我们一起聊天的时候,阿文说,我一直觉得我的女朋友一定要留着长长的头发,温柔的垂在肩上,会轻轻的笑,偶尔任性的闹。可见到樱桃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逃不掉了,一定是她。我终于明白原来没有遇到她之前,我所有的预设都是空白。看到她,我知道,她的喜怒哀乐就是我的阴晴圆缺。
我侧目看了看阿文,暗黄的灯光下,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可我能清晰明了的感觉到到他内心正崛起的洪流,势不可挡。
那一夜,我们都醉了。
或许喜欢一个人就会拥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即使人流再汌急,人群再多,还是能于茫茫人海中第一眼就看到你。
阿文第二次见到樱桃是在大街上,樱桃失恋了,坐在路边的台阶上大口吃着关东煮。阿文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孩子的吃相竟然可以如此豪迈,他看着马路对面吃的一脸辣椒油的女孩,内心柔软的一塌糊涂。
这世间总有一种人,和你脾气相投,兴趣相似,爱好一样,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你一个眼神他就知道你想什么,你一个标点符号他总能读出所有内涵,只是这种默契,从来都无关风月。
阿文和樱桃之间大概就是那种默契,樱桃不舒服的时候,阿文就是那杯热开水,融化所有病痛。樱桃难过的时候,阿文就是樱桃的树洞,包容所有坏情绪。
失恋三十三天里面,王小贱对黄小仙说“我陪着你呢”,从此暖男就登堂入室成了正宫。阿文从来没有说过一句陪伴,没有说过一句给予,甚至都没有说过一句喜欢,却默默的陪伴樱桃走出了失恋的悲,走过了成长的迷茫,走过了青春的疯狂。
樱桃说想看日出,阿文就半夜爬起来带她去看。虽然那天刚好下了场大雨,两个人淋成了落汤鸡,阿文把衣服给了樱桃,回来后感冒了一周,可阿文说那是他淋过最美的一场雨。
樱桃念叨了一句东街那家小店的寿司好吃。阿文下班之后便坐两个小时公交,穿越整个城市只为买一盒寿司,可惜去的时候已经卖完了,阿文只好买了另一家店的,据说很难吃。
樱桃说想去陌生的地方坐陌生的公交看陌生的风景,两个人就傻傻的关掉手机去买了两张车票,像两个流浪的孩子,不知道换了多少次公交,看了多少风景,走了多远的路,回来后阿文吃了半个多月泡面,依然傻傻的开心着。
如果日子能一直细水长流,那岁月静好也不是一种奢望对不对?
樱桃前任婚礼的那天,阿文理所当然的陪樱桃出席了,我们都以为阿文这千年的媳妇终于熬成了婆,可是看到两人碰到一块儿又迅速拉开的手,我们澎涌而出的热情也熄了火。
有些人一直放在心底,轻易不会想起,可是不代表就不存在,你想或者不想,他都在那里,平时藏的有多深,触碰到的时候就有多痛。
那一夜,樱桃一瓶接着一瓶狂灌自己酒,阿文沉默着在一旁,什么也没说。直到霓虹灯光亮起,直到深夜路人稀疏,直到樱桃醉眼迷离,看着阿文: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樱桃醒来的时候,身上还披着阿文的衣服,可是樱桃满世界的找,却再也找不到阿文了。
樱桃,我喜欢你。你有男朋友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你失恋了,我喜欢你,你不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可就是因为我喜欢你,我才舍不得看着你不喜欢我还和我在一起。
离开的时候,我问阿文一定要走吗,他说:从前以为,爱一个人一定要声嘶力竭让全世界知道我爱她,可是真正遇到那个人,却越爱,越沉默。
我们笑着相逢,哭着离散,想见的人永远擦肩,想爱的时候匆匆挥别。如果天和海能够重逢,我和你是不是也能一起终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