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见程安和,觉得他是一个满嘴谎话且恶劣的富家公子哥。
记得,那天公司因为停电,提前下班。对于我们这些整天以电脑为生的人,尤其是我,无疑是致拿的打击。虽然挥了半个月的鸡爪子,可是这个月接的广告设计仍然没有任何进展。不是说我的能力不行,而是经理这次交给我的任务,对于常人来说可能是轻而易举的,但对于我来说,一个不懂爱情,也从来没想过懂爱情的人来说,以一个产品讲述爱的真谛,无疑比登天还难。
找了许多资料,也看了很多泡沫剧,别人看的眼泪横飞的剧情,在我这里似乎失去了它特有的魅力,我愣是没掉出来滴泪来,对爱情,还是一片茫然。
勿忙收拾了东西,步行公交站台,想赶回去好好睡一觉,希望起来时能有个突然的灵感。
工作了这么多年,依然保持着在学校时坐公车的习惯,不是没有能力买一辆代步工具,而是因为不喜欢。好吧,我承认我撒谎了,真实的原因是我很胆小,不喜欢任何有危险性的运动和工具,让我开着小车,在人潮拥挤的马路上奔跑,和玩命没什么区别。
因为时间太早,公交站台上等车的人很少,只有几位看上去年纪较大的老人。还有站台边争吵的一对情侣,准确的说不是争吵,是女的吵,男的悠闲的靠在车头,四处张望,任凭女的如何叫嚣,他都没有看她一眼。后来,女的生气了,就在他洗得澄亮的宝马车上撞了一脚,头一扬,扬长而去。直到女的走远,他都没回头看她。
可能是感觉我一直在看他,他回过头,摘下墨镜,对我露出一个自以为很性感的笑容,这是后来他告诉我的,其实当时在我看来他当时笑特别坏。
他有着刀削一般坚毅的面庞,皮肤很白,午后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俊美如天神,让周围的一切都暗然失色。
我瞪了他一眼,然后飞快的转过身去,过后突然发现,当时的自己是那么的孩子气。
只听得他轻笑一声,便是打开车门的声音,自始至终我都不敢再回头看他。
当时,我没想到,以后竟然是这个男人让我明白了爱情的滋味。
只记得,那天心情很不好,因为是中秋节,应该是举家团员的日子,可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没有亲人,仅有的几个朋友也都回去团圆了,虽然他们也有邀请我去家里,可都被我矜持的拒绝了,我是个虚伪的人,不能容忍有人看穿我的寂寞。
我去了酒吧买醉,那个地方是我平时不敢去的,因为我始终坚信,那里是邪恶的发源地,可事实证明,那里确实存在着邪恶。
当时觉得特别孤单寂寞,想着从前在父母身边的种种,想着想着便爬在吧台上哭了起来,哭得很大声,吓得吧台里面调酒的那个小男生用看怪物的目光看我,我想我当时一定哭得很难听。程安和就是在我最狼狈的时候西装革履的出现在我面前。
他不顾我哭花脸的丑样,轻轻为我擦去脸上的泪水,当着所有人的面,他说:安安,第一次见你时,我就爱上你了!是的,他说爱我,不是喜欢我,看上我,而是爱我。
模糊中,我看到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亮,深遂的像无边的夜空,但是目光却很认真,然后,他揽我入怀。
可能因为当时的灯光太美,环境太浪漫,他的眼睛太温柔,我竟然倒进了那个对我来说完全是陌生人的男人的怀里。他只稍稍用力,便奖我抱了起来。我闭上眼睛,什么也不去想,只想放纵一次,仅此一次,明天我依然是美好而安静的任安安。
一夜的缠绵,清晨,我是在秀秀狂暴的来电玲声中醒来的,因为秀秀的性格火爆,所以我将她的来电玲声设得比较符合她的性格,因此惹来她将近一个月的狂轰滥炸,虽然我的手机,多次被她的魔爪袭击,但结果还是我赢了,这首歌成了她的专属代名词。
我伸手在床头摸了好久,也没摸到手机,连放在床头的柜子也不见了,我吓得一下子苏醒过来。
昨天的事情一一在脑海里出现,我僵硬着脖子,转过头去。
程安和还在睡着,他睡得很熟,带点孩子气,不时的抿嘴唇,似乎在梦里吃着什么好吃的。这么近的看着他,他真的很帅,皮肤很白,却不会让人感觉有女人气。我想,只要是女人都很难不爱上他。可是,我是任安安,是坚决不会爱上他的。秀秀曾说过,我是半个女人,所以没爱上他,是很正常的。
轻手轻脚的下床穿好衣服,没有留下支言片语,甚至看都没看床上的程安和一眼的离开。
我为自己可以走得如此潇洒,有些沾沾自喜,可是,在我在程安和住的那栋别墅里转了半个钟后又走回原地时,我悲哀的发现,我迷路了。
正当我欲哭无泪,想着要不要求助于楼上那个人时,一个管家模样的大妈出现了,他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然后又看了看楼上,程安和住的那间房,最后冷着声音说:跟我走吧!
我立马像个做错事的小孩,低着头紧紧跟在她身后,向外面走去,转身时,我似乎看到,那个房间阳台窗帘后面有人影一闪而过。
我以为,我们永远不会再见,谁知道,再见面,也不过两三天的时间,更让我忍无可忍的是,他竟然以上雇主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
那天,外面下着小雨,而我很倒霉的,竟然迟到了,这是我上班以来,唯一的一次迟到。
刚走进办公室,周围的同事都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我,我隐隐觉得,有什么大事发生。
“安安,你进来下!”经理半秃的脑袋从紧闭的门后面伸了出来,然后很快又关上了,快得让我觉得似乎刚才是眼花了。
秀秀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状似悲伤的说:“安安,你要保重,如果你不幸殉职了,我会记得每年在你的坟前放一只玫瑰花!快去吧!”
“你也太小气了,为什么是一只,不是几只?”
“我怕给你的营养太多,你会从棺材里跳出来,吓我!”秀秀说完,趁我没反应过来,就跳开了,然后指了指经理紧闭的办公室门,做了个等待的手势。
我只得无奈的敲门走了进去。
“安安,这是华安公司的程总裁!”
华安公司我知道,正是我现在负责策划那个广告的公司,算起来也算是我的衣食父母。
“您好,我是荆虹广告公司的任安安!”
我对着面前那个穿着澄亮皮鞋主人友好的伸出手。
“任小姐,和人握手时都不抬头看人的吗?这就是您最起码的礼貌吗?”说着他还用力握了下我的手。
我身子一僵,头一子蒙了,他怎么会在这?
我猛得抬起头,面前程安和正坏笑的看着我,我不明白,一个长着坚毅面孔的男人,为什么在坏笑时也可以这么好看。而这个人也是害我这几天睡不好觉,导致今天迟到的罪魁祸首。
“你怎么在这?”我挥开被他握着的手,向后退一步,警惕瞪着他。
“真没想到,任小姐是这样对待她的恩人的,难道您忘记那天晚上。。。”
“你给我闭嘴!”不等他说完,我就吼了出来,他还是笑眯眯的看着我,真想一巴掌拍掉他挂在脸上的讨厌笑容,没事装什么弥勒佛。
“安安,你怎么可以这样的程总裁讲话!”经理掏出手帕,不停的擦着额上的汗水。
“我出大价钱请你们制作的光告,离预算时间还有半个月,可我的合作商竟然还没有一丝头绪,你说我能不来吗?”他猛的向我走近一步,低下头,对我轻声说道:“你放心,没你的同意,那天晚上的事,我是不会说出去的!”听他提起那晚的事,我的脸一下子变得滚烫起来。再看他笑得如此狡诈,才知道自己又被他耍了。
“我不做了!”一气之下,我就那样不满的喊了出来。
没想到,话刚一落,经理就叫了起来:安安啊,你可不能现在退出,如果你走了,方案做不出来,我可是要付违约金的。你来这么久,我可没有亏待过你,这次无论如何,你都不能见死不救啊!”
经理的话恰恰激起了我心里的愧疚感,那时,我刚毕业,心高气傲,为了找到自己喜欢的广告公司,四处奔走投简历,可那些所谓的广告界大牌公司,面对我这样一个职场菜鸟,都是笑着说:任小姐,请您先回去,稍后有消息,我们会通知您的!”我知道,这是他们怕伤了求职业者的心,说的婉拒话语。最后是经理大胆起用新人,留下了我,才成就了今天的任安安。
“任小姐,看样子,您也不像个不讲信用的人,难道我看错了?”程安和轻抚着下巴,一双眼睛状似不解的看着我,眼睛里面却是嘲讽,我知道这厮是在用激将法,可我偏偏就是个不受激的人。
“好,我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