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建设厅和市建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如在防高坠方面,加大了施工现场钢管脚手架的推广使用,架体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在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方面,基本做到了各种证件齐全、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施工用电方面,基本淘汰了木质电箱,做到了“三相五线”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专项治理工作仍需加大力度。今年我市建筑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现根据省建设厅《20xx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20xx年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除继续开展对施工围墙、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防高坠的专项治理外,还将开展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和市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为:
一是塔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实行“一机一档”;
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拆模前,其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
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继续推广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扩大钢管脚手架专业搭设的覆盖面;
四是加大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动房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措施方案;
五是加大对市政工程的监管,要把市政工程纳入安全报监和监理的范畴,市政土方和管线敷设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
三、实施综合治理,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要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应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与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报监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责任人落实等作为安全报监审查的一项重点内容;
三是要与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的,一律不得申报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
四是要与事故管理工作相结合,要加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度,特别是未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