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应急管理培训会讲话

发布时间:2019-08-12 18:13:11

同志们:
这次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区前一阶段应急管理工作,对全区应急管理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一会儿赵秘书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三个认识,纠正三种现象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概率虽小,但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难以估量的。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就是要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深入理解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建设“和谐新华”的有力保障。我区是老城区,工业企业多,批发市场多,学校多,生产、消防、卫生等安全隐患就在我们身边。几年来,区内先后发生过几起安全事故。这些突发性公共事件,不仅会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还会对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和复杂局面的能力,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风险、困难和危机,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为实现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应急就是应人民群众之所急,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少受损失,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突发公共事件具有发生突然、起因复杂、判断困难、蔓延迅速、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的特点。如果没有完善的预警体系、高效的应急机制,就会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应急管理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的工作我们还相对滞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应急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全面履行职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抓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可见,树立社会管理新理念、扎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发现不少部门和单位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行动不力的问题,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一是纠正“马后炮”现象。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就像给患病的人治病,如果小病初期舍不得拿钱防治,生了大病后就要花很多的钱去医治;隐患在萌芽状态时无钱整治,一旦出了大事就要拿大钱,并且造成的损失往往还无法补救。因此,我们要把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夯实,加大日常应急管理投入,消除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二是纠正“无事悠然遇事茫然”的现象。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应急管理工作缺乏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和有备无患的防范意识,对本辖区、本部门各类预案不及时修订完善,也不去思考制订的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因而面对突发而至的公共事件时茫然无计,不知所措,不能有效控制局面,甚至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导致事件的损失和影响扩大。三是纠正“讲在口头忘在心头”的现象。对我们经常提到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大家都知道它的重要性,在座的各位都在各种会议上讲过或听过,但仍有部分同志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是讲在口头忘在心头,并没有在内心深处引起高度警觉,仍然存在赌博心理、侥幸心理和麻痹心理。针对这些现象,大家务必要引起重视,高度警醒,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抓好本辖区、本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共4页,当前第1页1 234
二、完善三类预案,健全三项制度
㈠增强防范意识,严格预案管理。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案的制订和完善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根据预案体系规划要求,区级预案分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预案由区应急办负责修订和完善,以区政府的名义发布;专项预案由相应的牵头部门负责修订和完善后由应急管理部门审定和发布;部门预案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订并送应急管理部门审定后自行发布。各乡办也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各类预案体系。在预案的制订和完善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和把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规律,充分借鉴外地成功做法,注重总结汲取以往工作的经验教训,广泛听取专家、部门和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预案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提高预案的系统性,从区到乡(办)、村(居)、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能出现断层;专项预案、部门预案要健全完备,各项预案之间要相互衔接,不留空档。
㈡健全指挥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五办一乡、各部门要在区应急办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政令畅通的指挥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区、乡(办)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各基层单位、村组、社区、学校、企业的基础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权限,该由哪一级负责、哪一个部门负责的,必须主动承担,不能推诿扯皮。各单位要落实响应机制,确保人员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做到要人给人,要车给车,要物给物。二是加强运行机制建设。积极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反应敏捷、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加快推进应急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法制化步伐,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警民结合、群众参与的应急响应机制;重视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逐级明确各级政权组织、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的职责,建立各类志愿者队伍,把防控和应急处置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渗透到各个领域,贯穿到各项社会活动中去,形成快速反应、有效组织、协调一致、高效运转、各方联动、共同应对的协调联动机制。三是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作为区、乡(办)两级政府,在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上的主要任务就是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一部规范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重要法律,对于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乡办、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让全社会广泛了解这部法律。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坚持学以致用,通过学习,使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明确各单位的职责,所有人员明确自己在应急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共4页,当前第2页12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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