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治理“乱开荒、乱移民”工作会议,这是在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结束之后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专项会议,充分说明当前荒地资源和移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认真分析全县土地开发和移民管理工作面临的基本形势,动员各级干部群众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县人大、县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坚决制止乱开荒、乱移民现象。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近年来开荒、移民管理的基本情况
纵观这几年全县荒地资源管理的情况,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鼓励开荒阶段
XX年以前,由于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在认识上的偏差影响,上下在主导思想上鼓励搞土地开发,把西部大开发变相的搞为大开荒,98年县政府出台了鼓励开荒的《暂行办法》,制定了谁投资、谁开发、谁所有、谁受益的开发政策,并通过向上争取资金,申报项目等方式,对土地开发给予了大力扶持,这一阶段,可以说是政策扶持,条件宽松,手续快捷,从而在全县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开发高潮。至XX年底,全县共开发荒地45833亩,占全部开荒面积的%。在这一阶段由于政策上的鼓励和扶持,开发的荒地面积最大,现在看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最为严重。
(二)规范管理阶段
XX年10月,省委办公厅发出《关于严禁乱垦荒地的通知》后,地县相继下发了《关于严禁乱垦荒地的通知》,县上立即停止了一切形式的荒地开发审批,对以前审批的荒地进行了整顿规范。这个时期上下管理都还不到位,名义上管,实质上没有管理,开荒的势头虽有新缓解,但没有得到有效治理。XX年7月市人大作出《关于禁止无序开垦荒地资源的决定》后,县上对荒地开发采取严管禁开的政策,除国家立项的开发项目外,再没有审批开发项目,这一阶段,县上尽管花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对荒地资源进行了加强管理,但乱开荒、乱移民的问题也还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开荒不断,移民迁入不断,治而不止,禁而不绝,由此而引发的矛盾也比较多,给以后的土地管理工作和社会稳定都留下了许多隐患。
(三)全面治理阶段
XX年7月,市人大做出《关于禁止无序开垦荒地资源的决定》后,县上对荒地开发下决心进行了全面整治,XX年3月,县人大出台了《关于禁止开发荒地资源的决定》、《关于禁止农村移民的决定》、《关于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的决定》等三个决定,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开展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抽调近50名工作人员组成清查组,认真开展了各项清查活动,经过近2个月的地毯式排查,彻底摸清了全县乱开荒、乱移民的详细情况,全县98年至XX年3月,共有9515家单位、集体和个人开发荒地78178亩,至XX年3月,全县未入户移民共1081户,3939人。为了解决已经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稳定隐患,县上统一出台了政策,对已发生的乱开荒、乱移民行为,稳妥进行了处理。对1998年至XX年底省、市、县《关于严禁乱垦荒地的通知》下发之前属于国家政策鼓励、支持开发的荒地,全部自XX年起计入纳税面积,再不做处理;对XX年1月至XX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禁止开发荒地资源的决定》前而未经乡(镇)、村(组)同意开发的荒地,每亩处以30元的罚款,共处理乱开荒户2320户,面积7743亩,收缴罚款21万元。对自作主张,越权批准土地开发的乡、村组织,提出严厉的批评。对有住房,且与原住户办理了土地流转手续的;或者已经承包了乡、村组集体农场的土地,居住时间较长,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未入户的移民,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民讨论、村组两级研究同意、乡镇审核把关,公安局核实批准五个步骤,共为172户,563名移民办理了入户手续。通过XX年的清查治理,各级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对治理“四乱”问题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有效的遏制住了乱开荒、乱移民的行为,对后期的治理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XX年5月,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减免农业税的政策出台后,多年来潜在在农村土地流转、开荒、移民等方面矛盾集中暴发,焦点集中到了土地的权属问题上,由于权属不清,分土地、争地权的问题此起彼伏,引发了大量的上访案件,有的甚至有组织的到省委、省政府上访,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县上从“保平安、保稳定”的高度出发,采取特事特办的方法,较好地解决了一批土地信访案件。为使土地纠纷得以彻底解决,县上研究出台了《金塔县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对XX年3月以前开发的荒地进行了确权办证。对全县各乡镇10亩以下个人零星开发的20826亩荒地,乡镇按规定收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费,全部纳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管理,并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对10亩以上的57352亩新开荒地,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乡村配合,按规定收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对二轮土地承包时,遗留下的一些承包合同不规范,土地承包档案不全,土地流转不正规,流转程序不合法,确需重新签定土地承包合同的15038亩土地,补签、补发了承包合同。在处理乱开荒问题的同时,对乱移民的问题一并作了处理,县上坚持户随地走的原则,对已经通过合法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持土地经营权证和土地承包合同的移民,仍然按照五个步骤到现住地派出所办理了入户手续,全县共有500多户,1500多人办理了入户手续。通过XX年的工作,解决了荒地资源开发权属不清的问题,大大缓解了农村土地、移民矛盾带来的压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04、05两年的清理清查和规范管理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缺乏持续性,工作中还有很多问题,特别是今年更为突出。
一是乱开荒现象没有得到彻底治理。近几年,虽然对乱开荒、乱移民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治理,也制定了一些措施办法,可以说是解决这类问题的一些实招,但乱开荒的现象禁而未绝,乱移民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几个月以来,全县乱开荒地的现象又有所抬头。
二是摞荒不耕、毁林复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盲目开荒,缺乏对土质的全面分析,基础设施配套跟不上,使所开荒地无法耕种,一部分土地先开后荒,严重破坏植被,成为新的风沙源,有的为了达到开荒的目的,假借退耕还林和荒滩造林的名义开荒,今年是林地,明年变耕地。
三是引发了大量的信访案件,成为农村最不稳定的因素之一。由于乱开荒、乱移民,引发了诸多的矛盾和纠纷,调解和处理的难度非常大,有的已作了司法处理,仍然无休止地缠诉缠访,据统计,近年来,全县近40%的上访案件,都是由乱开荒、乱移民问题而引起。
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上下认识不一致。首先在领导层中存有异义,有反对的、有支持的,有的认为我县荒地资源较多,农民可通过开荒增加一定的收入。有的甚至受利益的驱使,不认真贯彻县上的政策规定,对乱开荒、乱移民的现象予以默认,从一定的程度上助长了乱开荒、乱移民的风气。这一点在有些乡村表现的较为突出,有的乡村违法审批土地,收费卖地,搞协议开发,造成了许多矛盾和问题。
二是执法监管不得力,乡镇及有关部门对乱开荒、乱移民的问题管理不严,执法不力,一方面是由于开荒布点太多,主管部门人力有限,顾及不过来,更主要的是在执法方面手段不硬,措施不力,对一些典型案件没有严管重罚,执行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