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门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12 22:30:44

XX年以来,组织人事处在市委组织部和****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精神,按照全市组织人事工作会议和市委要求,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全市的“***、***”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圆满地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一、全面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年,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在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以及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去年以来,委机关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共选拔副科级以上人员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务人员6名;考核、调整直属单位领导班子1个,提拔委直单位副科级以上人员3名。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规范了干部日常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考勤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学习情况公示制度、奖惩制度等,针对干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推进我委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加强党组织建设,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今年以来,组织人事处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作为做好其他工作的前提和首要工作抓紧抓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着力提高党员素质。认真开展以学习xx大报告、学习新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双学”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的思想zz教育,在全委党员中开展了一好系列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贯彻邓小平理论与“xxxx”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增强党员队伍活力。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以保证质量为核心,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去年来,共培养了4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了2名党员,转正了4名党员,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把保证质量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在*****、救灾捐款活动、赴街道社区服务、全市“创卫”等活动中,每位党员都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全年共组织全体党员捐款四次,总额达三万余元。四是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制定评议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实事求是进行认格、评格、审格,使民主评议的党员工作常评常新,保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职党员参评率都在100%。五是严格党费交纳关。每次工资增长,都能及时统一计算新的党费交纳标准,机关及直属单位各支部及时收缴,按时公布。
    三、以“开门评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组工干部自身建设。去年,根据全市组织系统开门评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级机关各部门组织人事处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组织人事处结合本委工作实际,认真扎实地抓好学习教育活动,做到程序不少、标准不降、要求不低、质量不减,切实把学习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组工干部的自身素质得到了提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主要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与畅谈体会相结合,个人学习都在20学时以上,集中学习4次,交流研讨5次,发征求意见表120份,共梳理汇总意见6条,有1条信息在《组工信息》上转发,全年共有16篇文章在镇江党建刊物上发表,组工干部的业务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在抓好自身活动开展的同时,还注意指导和协调好索普集团、恒顺集团、焦化煤气集团、煤炭资产管理公司四个单位的学习教育活动。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后,还针对服务对象对组工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查找较突出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做好自查和互查,做好个人小节和活动总结,提出组织人事处自身建设的整改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四、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去年初,组织人事处认真贯彻市委组织部《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摆到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高度来对待,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本人负责,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干部学历、学位的规范和认定工作,按时保质圆满地完成了任务。通过规范和认定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我委没有发现虚假学历、学位。最后,将认定的干部学历、学位登记表载入个人档案。目前,这项工作已作为本委干部管理的经常性工作,在本委已逐步走向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出国政审等业务工作。XX年,按照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在市级机关实施地方岗位补贴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在职人员发放地方岗位补贴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费工作。还按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增加市属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对委属事业单位充分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保证国家和省规定的工资标准按时、足额兑现的前提下,逐步规范了委属事业单位的收入管理。去年还按照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前一轮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以来,干部人事变动较频繁,对新接收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一次全面整理,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全面性。注重在工作中做好服务指导,对委直单位基层党建、工资调配、干部人事工作等给予了一定的指导和帮助,下属单位的同志反响较好。去年来,还为委领导和中层干部办理出国考察的政审工作。
    六、认真做好市直工业经济口“市劳模”评选表彰的组织工作。去年4月,组织人事处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筹备召开****年镇江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的通知》的要求,在市劳模表彰大会筹备工作小组、总工会的领导下,组织人事处负责市直工业经济口的劳模评选工作。参加被评选的企业共有轻工、机械、电子等16家单位,共计30个名额。在名额分配上,参照上一次评模人数和工业企业增加值,以及职工人数进行全面衡量,并深入企业一线听取群众的意见,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比例,都严格掌握,没有自行开口子。在评选过程中,主要以各评选对象近4年来的事迹材料为依据,以近两年的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弘扬先进、激励斗志,好中选优、从严掌握,公开透明、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面向企业一线的领导、科研人员和工人,确保了评选工作如期、顺利进行,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这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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